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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高速赶游客下车

作者:豆豆 来源:网络 2018-02-06 16:12:29

导游高速赶游客下车黑导游收游玩费未果因向车内30余名游客收取游玩项目费用遭到拒绝后,竟将全部游客在高速上赶下车。前不久,这名北京的“黑导游”被抓获。据了解,刘某出生于1985年,大专文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在京务工...

导游高速赶游客下车 黑导游收游玩费未果

因向车内30余名游客收取游玩项目费用遭到拒绝后,竟将全部游客在高速上赶下车。前不久,这名北京的“黑导游”被抓获。

据了解,刘某出生于1985年,大专文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在京务工的他曾因犯盗窃罪,在2014年6月16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14年8月27日刑满释放。

经政法机关查明,刘某于2017年7月9日11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某高速的一个路段的大巴上,以甩客相威胁,向车内30余名游客收取游玩项目费用,遭到乘客拒绝后,竟将全部游客在高速上赶下了车。

遭遇非法待遇的乘客随后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9天后即2017年7月18日,刘某即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天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到案后的刘某对其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提起了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刘某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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