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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厅拍照被铐 声称被打是怎么回事?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12 15:55:30

法院大厅可不可以拍照?为什么男子拍照之后声称还被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警到底有没有对男子动手呢?1月11日上午,陕西咸阳市三原县一男子在三原县法院拍照,在被法警制止的过程中,该男子让法警拿...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法院大厅可不可以拍照?为什么男子拍照之后声称还被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警到底有没有对男子动手呢?

1月11日上午,陕西咸阳市三原县一男子在三原县法院拍照,在被法警制止的过程中,该男子让法警拿出不能拍照的法律依据,没想到最后法警拿来的是手铐。

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三原县医院见到了46岁的三原男子张涛,他正在住院部输液。张涛说,当天上午9点,他在单位请假,来到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了解立案起诉事宜,此间他在立案大厅拍照和法院信访室主任马某产生纠纷。不久,几名法警跑过来进行制止,在法院的视频监控上显示,立案庭以及法警多次制止张涛拍照并删除照片,张涛坚持要法院拿出不能拍照以及删除的法律依据。

令张涛没有想到的是,随后法警将他带出立案大厅,在法院大院里面,3名法警从背后给张涛戴上了手铐。张涛说此间还有法警殴打他,由于监控视频有死角,争议的地方记者无法看到。

三原县法院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相关不能拍照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2014】3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中提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秩序的维护……,未经准许拍照、录音、录像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人予以训诫。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显然给张涛戴上手铐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对此,三原县法院纪检组长郭永新接受采访时承认,给张涛戴上手铐确实不妥。

据了解,张涛在当地是资深网民,他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等自媒体,颇有影响。目前,此事已经引起陕西省高级法院以及咸阳市中级法院的重视。三原县纪检委和三原县法院纪检组已经介入调查。 

法院大厅录像算触犯刑法

严格来讲,法律并没有对在法院内录像做出相关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同时,更没有关于在法院内录像触犯刑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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