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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劳基法下员工可连续工作12日

作者:格桑花 来源:网业电台 2018-01-10 11:30:38

在台湾,立法院三审通过备受争议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案部分条文。根据新法例,劳工由目前工作七日内有一日休息,改为只要劳资双方同意,就可以不受“七休一”限制,意味员工最多可以连续工作十二日。至于每月加班上限,也由四十...

在台湾,立法院三审通过备受争议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案部分条文。根据新法例,劳工由目前工作七日内有一日休息,改为只要劳资双方同意,就可以不受“七休一”限制,意味员工最多可以连续工作十二日。至于每月加班上限,也由四十六小时,增加至五十四小时;轮班的相隔时间,由最少十一小时缩减至八小时;原本加班一小时有四小时加班费,改为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行政院长赖清德说,修正案通过后,维持优先保障劳工权益不变,并赋予劳资双方工作安排的弹**。国民党向劳工鞠躬道歉,指修正案令台湾再次进入极度过劳情况,形容是工殤日。大批反对修正案的劳工团体,就继续在立法院外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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