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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需要返还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6 10:26:09

现在的结婚习俗是订婚之前都要给女方彩礼,特别是农村,攀比心理导致彩礼越来越高,男方给的彩礼归谁所有,可以由女方自由支配吗?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

法律法规网消息 现在的结婚习俗是订婚之前都要给女方彩礼,特别是农村,攀比心理导致彩礼越来越高,男方给的彩礼归谁所有,可以由女方自由支配吗?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订婚后一方爽约 彩礼需要返还吗

在人们恋爱交往中,好像不送给对方什么东西,就不足以表明自己的爱慕之情,礼物越是贵重,似乎情感就越真挚。既然礼物是一种馈赠,显然是一种自愿、不能索取对价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赠与是一种单方的无偿行为,赠与财产一旦转移到受赠人手里,赠与即告完成不能撤销。

而婚约彩礼,则是男女双方为表达结婚的承诺,向对方给付的聘礼或是回赠。因而,在法律上视这种赠与是以将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当双方因故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或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夫妻生活事实,或结婚时间较短时,赠与的条件则未成立或存在缺陷。此时,彩礼就可酌情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婚约解除或恋爱终止引起的财务纠纷处理,应从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贯彻婚姻自由的原则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借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索取的财物,原则上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为名,诈骗钱财之实的,除了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无论哪一方提出解约,原则上都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受害者。

3、对于借谈恋爱为名,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的人,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物对待,不予退还。

4、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价值较高的,解除婚约后,造成赠与方生活困难的,应酌情返还。对于婚约期间的一般赠与物,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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