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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后死亡 医疗费用该谁承担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5 14:43:54

劳动者在公司意外受伤,由于伤势过重导致死亡,劳动保险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剩下的费用该谁承担,公司需要赔付多少钱?劳动者起诉公司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案情简介:劳动者工伤后死亡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应承担原告...

法律法规网消息 劳动者在公司意外受伤,由于伤势过重导致死亡,劳动保险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剩下的费用该谁承担,公司需要赔付多少钱?劳动者起诉公司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简介:劳动者工伤后死亡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应承担

原告徐某系被告公司原职工赵某妻子。2016年5月18日22时20分许,赵某在被告单位车间吡蚜酮出料釜处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2016年6月1日,赵某经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年6月16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亡。赵某住院抢救期间产生医疗费140859.47元,其中工伤基金支付108187.44元,余款32672.03元由原告支付。抢救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均拒绝支付,故诉至法院。原告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32672.03元、护理费3600元。

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劳动者工伤医疗费

一、被告江苏电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支付原告徐某医疗费32672.03元;

二、驳回原告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工伤后停职留薪护理费谁来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赵某系被告单位工亡职工,原告徐某作为赵某的妻子,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赵某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中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32672.03元是否应由被告xx公司承担;2、赵某在ICU重症抢救期间是否需要护理,如需护理,护理费用是否应由xx公司承担。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对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未作出明文规定,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只要交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后,就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完全免责,本案被告xx公司仍应承担超出工伤保险理赔范围的32672.03元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常熟员工宿舍发生火灾致22人遇难,算不算工伤?

中新报报道,江苏常熟发生一起火灾。据常熟市委宣传部通报,火灾现场清理结束,共发现22名死者,另有3人轻伤。

7月16日凌晨4时32分,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江苏省、苏州市和常熟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经初步了解,起火建筑为两层砖混结构民房。火灾现场清理结束,共发现22名死者,另有3人轻伤。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该居民楼系当地一家饭店老板为员工租用的宿舍,事故发生时里面住有25名饭店员工。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这是一起纵火案,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嫌疑人姜某某已被抓获。

算不算工伤?

一般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职工伤亡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原因会适用不同的法律。属不属于工伤范畴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事件中,火灾起因在于纵火,不属于工伤范畴,而是要适用于刑法

另外如果是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火灾,适用产品质量法;如果是宿舍中某责任人引起(比如吸烟),适用侵权责任法。如果是单位管理问题,可要求单位赔偿,或可能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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