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未送加护病房害死肝癌男 北市名医赔260万还判刑
台湾省台北市联合医院仁爱院区外科医疗部长兼消化外科名医丁金聪,5年前为一位患肝癌的病患进行手术摘除胆囊、切除肝叶后,竟忽略可能发生术后病发症,仅将病患送至一般病房,也未叮嘱护理人员提高监护照护...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市联合医院仁爱院区外科医疗部长兼消化外科名医丁金聪,5年前为一位患肝癌的病患进行手术摘除胆囊、切除肝叶后,竟忽略可能发生术后病发症,仅将病患送至一般病房,也未叮嘱护理人员提高监护照护密度,没想到病患3天后就因出血**休克不治,丁金聪也被家属告上法院。
丁金聪在2012年7月6日诊断出周姓男病患为复发**肝脏恶**肿瘤、肝硬化及B型肝炎带原者,在同月13日上午为周某进行胆囊摘除及三节肝叶切除等重大手术,因为手术过程中并无异状,他便在术后指示医护人员将周某送回一般病房,没想到周某当天晚间7时许就发生术后出血、呼吸困难及疼痛等症状,1小时后就失去意识,测不到脉搏,丁金聪团队经通知后赶往急救,但7月16日清晨3时15分,周某终因出血**休克不治死亡。
周某家属为有医疗疏失,提出民事和刑事告诉,民事方面丁金聪已赔偿260万元和家属达成和解,但刑事方面,检方则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诉。家属指控,丁金聪明明知道为周某进行重大手术,很可能会有术后严重出血,导致死亡,却自认术前评估与手术过程顺利,未注意术后照顾与监控术后风险,就将周某送回一般病房,不但没将周某送到加护病房,也未请医护人员照护密度,且没有帮周某装设生命征象监测仪,造成延误治疗时机。
丁金聪到案后辩称,周某是肝硬化患者,自身抵抗力较低,担心周某转入加护病房后容易感染,且向家属说明后,家属也同意将他送回普通病房,术后院方有每天为周某输血,投入抗生素等药物,丁金聪认为,护理人员都会知道要遵循密度较高的术后病房常规处理,所以无须特别注明多久探视、多久换药。
不过法官认为,丁金聪仅向周某家属告知“加护病房较容易感染、较吵”等说词,并未进一步说明“一般病房与加护病房于照护密度等事项之差异**”等基本事项,未尽告知说明的义务,家属是在资讯不完全的情况下同意,加上丁金聪确实要当班护理人员按一般常规照顾周某,未对可能病发出血的周某高度监护,导致周某延误治疗时机而死亡,认定有疏失。
台北地院合议庭虽认定丁金聪手术过程没问题,但术后确实有疏于照顾,严重偏离医疗常规,逾越合理临床裁量,违反应注意的义务,与病患死亡有因果关系,且丁金聪不愿坦承疏失,还在在死亡证明书上写“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与伤害之先行原因”、“心因**休克并发心肺衰竭”,未让家属知道真相,甚至推称周某的血红素陡降是急救造成的,说词不符合医审会3次鉴定报告,甚至还攻击医审会鉴定的专业**。
法官认定丁金聪犯后态度不佳,直到最后辩论时,才在检察官劝说下,改口称“如果认定我有罪,请从轻量刑”,考量丁金聪长期行医,作育医界英才、帮助许多病患,他对社会的贡献不容抹煞,因此27日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轻判他10月个有期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