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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面试孩子坠亡 这是谁的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3 15:02:38

母亲面试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朋友看,但是孩子却身亡了,这是怎么回事?年轻妈妈带着未满三岁的女儿前往位于大兴金苑路金融大厦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大兴支公司应聘,面试时孩子交给她的朋友,也是...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母亲面试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朋友看,但是孩子却身亡了,这是怎么回事 ?

年轻妈妈带着未满三岁的女儿前往位于大兴金苑路金融大厦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大兴支公司应聘,面试时孩子交给她的朋友,也是该保险公司的员工郭某照顾,孩子玩耍中从四楼楼梯的缝隙中坠地身亡。孩子父母将当事各方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案件在北京二中院终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调整各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即郭某40%、金融大厦管理方多元电气公司30%、太平寿险北京分公司20%,孩子母亲10%。调整后,各责任方分别赔偿死者家属48万、36万、24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对郭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场惨剧发生在去年2月29日。监控画面中,2岁多的小姑娘沿着楼梯从三层蹒跚着攀爬到四楼,在四楼楼梯栏杆处,她的小身体从栏杆缝隙处向外挪动,电光石火之间,突然消失不见了。

一审法院查明,去年2月29日,孩子的母亲于丽接受了自己的朋友、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郭某的邀请 ,带着孩子前往保险公司面试。在此期间,孩子交由郭某照管,却不慎发生意外。一审法院认定,大厦的产权人和管理人多元电气公司、保险公司和郭某分别承担40%、30%、20%的责任。孩子母亲于丽承担10%责任。

这三方均表示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本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时,死者家属的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说,这个大厦是公开场所,于丽带孩子进入的时候,各方都没有阻止和提醒。她本人不可能知道这座大厦存在安全隐患。她进入大厦,并没有过错。郭某的代理人则表示,郭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但这一点立即遭到保险公司代理人的反对。保险公司提出,公司确实有责任,孩子当时跟母亲来参加面试,公司应该及时劝阻。但事发处是大厦的公共区域,已经脱离了保险公司承租的范围。同时,员工郭某确实有招聘业务,但是公司并没有授权她,让她允许应聘者带着孩子来,也没有授权她去看护孩子。

二审法院认为,郭某与于丽本为朋友,郭某为保证朋友面试顺利,在她应聘过程中将孩子带往楼梯处等待,根据法院当庭播放的现场监控视频,事发时,她却未能陪伴孩子,使孩子脱离了能够防范危险发生的距离范围,未能提前发现安全隐患,也没有在孩子即将下坠之际及时拉住或阻止,未能有效看护未满三岁并无自主意识的幼女而导致惨剧发生,法院认为其承担民事责任之范围应大于大厦的管理公司。同时,郭某看护孩子的目的是保证前来面试的人员顺利完成应聘活动,且其本身的工作职责亦与招聘他人从事保险代理有关,在她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应由太平寿险北京分公司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救救我的孩子!”妈妈给4个月婴儿喂完奶,吃好饭回来宝宝死亡……类似悲剧发生多起!

12月20日晚上7点多,一对慌乱不已的夫妻怀里抱着一名婴儿跑进浙江省江山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救救我的孩子!”遗憾的是,尽管医生们不间断地抢救了一个多小时,孩子的生命还是没有留住。

据了解, 这名婴儿才4个半月大。当天傍晚6点多左右,婴儿母亲喂完奶后,将孩子放在床上,自己到客厅去吃饭。

大约半个小时后,母亲回到房间发现孩子脸色苍白,一点反应都没有了。

婴儿家距离医院不远,大约五六分钟就能赶到。夫妻俩急忙抱着孩子跑到了医院,但是已经迟了。“送到医院时,孩子的呼吸、心跳都没了。气管插管下去,管子里全是奶,判断是因为呛奶引发窒息。”参与抢救的江山市人民医院医生王月武说。

类似的悲剧已经发生多起。今年五、六月份,江山市人民医院就接连抢救过两名因呛奶窒息的婴儿,最终都以遗憾告终。婴儿呛奶最佳抢救时间是在4分钟内,超过5分钟就极有可能导致脑死亡,甚至致死。

医生提醒——

各位家长一定要特别注意xn的安全。通常来说,婴儿呛奶多半是因xn姿势不正确引起的,最好不要让宝宝仰躺着ym。夜间xn后不要马上让宝宝睡下,应该让抱起来轻拍其背部,最好听到打嗝声再让宝宝睡觉。此外,不要在婴儿哭泣或大笑时xn,也不要等婴儿已经很饿了才喂,以免婴儿吃得太急而发生呛咳。

婴儿呛奶后会因为难受不停地挣扎,有脸通红、嘴唇发紫的情况。家长发现情况后,应马上让婴儿侧卧,清理口腔异物,尽量保持呼吸道畅通。如果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则要赶紧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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