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砸伤自己谎称被劫 谎报案情属于违法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8 14:17:52

近日一奇葩男子因为单位扣工资不敢给老婆说,砸伤自己谎称遇到抢劫,谎报案情属于违法吗?会有什么处罚?因被单位扣发工资,不敢告诉老婆,一男子谎称被抢劫,为显得逼真还用石头砸伤自己的头。结果警察找上...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近日一奇葩男子因为单位扣工资不敢给老婆说,砸伤自己谎称遇到抢劫,谎报案情属于违法吗?会有什么处罚?

因被单位扣发工资,不敢告诉老婆,一男子谎称被抢劫,为显得逼真还用石头砸伤自己的头。结果警察找上门,为了面子硬着头皮继续编下去,最终把自己送进班房。近日,广州增城一男子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一开始向陈某了解情况时,陈某说他当天刚好从朋友那儿收回借出的2万元现金,在独自骑电动车经朱宁路返回的路上,被一名男子用砖头砸伤头部后晕厥,抢走身上的2万元。醒来后他第一时间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告知了家人,家人马上报了警。

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勘验和走访调查,然而却发现很多疑点。如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里没有与陈某描述的嫌疑人外貌相符的人员出现,医生在给陈某验伤后认为不符合晕厥条件等。

民警再三与陈某反复核实案发经过时,其表现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更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于是,民警耐心地给陈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说明谎报案情的后果,劝说其向警方告知实情。

在听了民警的劝说后,第二天一早,陈某主动来到辖区宁西派出所,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原来,被人打伤后抢走2万元现金的事完全是陈某自己编造的。他因近两个月被单位扣发了工资,不敢告诉老婆,便谎称将自己的2万元工资借给了他人。

11月28日,他骑电动车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于是灵机一动,想到借这次机会把之前撒的谎圆了,又谎称刚收回的2万元被抢走了。为了显得更逼真,他还找来一块小石头砸伤了自己的头。老婆见他迟迟未回家,打电话找他,陈某便说自己遭遇了抢劫。家人信以为真,马上就报了警。

陈某原本想骗骗老婆,没想到报警后警察很快找上了门。其实,当警方第一次找到陈某时他若能如实告知真相,及时解开误会,就不会导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可他并没有。

只因为面子,陈某不但没有向民警说实话,反而绘声绘色地向警方描述了一场被抢劫的“亲身经历”,无视谎报案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

经调查,陈某对其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警力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谎报案情严重牵扯警力,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有可能使其他案件错过最佳侦办期,影响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如实陈述案情,谎报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也不利于相关案件取证,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对谎报案情的违法人员追究相应责

长春一男子离职后被扣发1万7千多元工资 公司称工作时有违规操作

11日上午,长春市民高先生反映,今年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少儿脑力开发学校任主管校长。“我在11月15日办的离职,按道理来说,我离开了公司,就应该将我的工资发给我,可我已经离职近一个月了,几次找到公司负责人,都没有给我发工资。”高先生称,公司欠他8月、10月和11月三个月的工资,还有垫款4000多元,共计17000多元。

高先生:公司拖欠一万多元

高先生5月10日与一家名为吉林省智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前几个月的工资都是正常发放的,每个月20日准时打到银行卡里,但8月份的工资却一直没有给我发来,当时说是公司遇到了难处,要缓发。之后9月份的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可10月的又没有发给我。”高先生在11月15日提交了离职申请。“我离职后,想把8月份、10月份的工资拿到手,可公司一直拖欠。我给公司财务打电话,财务说要等校长签字,过几天我又联系公司,说要扣除我的绩效工资。”高先生说,他8月份的工资加绩效一共是7139元,10月份的工资一共是4478.85元,11月份的工资是1983.37元。此外,他还帮公司垫付了4001.97元。所以公司一共欠他17603.19元。

公司:他工作时有违规操作

1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长春岭东路附近的智源教育二道校区,校长张女士说:“我也承认,8月份和10月份的工资的确是缓发了,因为公司遇到了难处。但也不可能将所有的钱都给他,因为他工作过程中有违规操作。”张女士称,高先生在职期间,有几名学生家长要求退费,按照公司规定是不能全额退款的,而高先生擅自做主将全部学费退款,这是违反退款规定的。

对于张女士所说的违规操作,高先生称,这些在事前都请示过校长张女士。“如果没有校长同意,财务是不可能将学费退给我的。这些都是校长当时同意的,现在却反咬我一口。”

昨天收到12275.49元薪酬

12日上午,记者找到吉林省智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人事负责人庄女士,庄女士认为高先生退还学生学费时存在违规操作,因此不能发放全部工资。“因为他的违规操作,公司受到了5327.7元的损失,高先生应该承担这部分损失,所以要从他的工资中扣除。”12日上午,双方协商近一个小时,对于这5327.7元一直未达成一致,最后双方表示这部分钱由劳动仲裁机关来裁决。高先生在12日上午收到了吉林省智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发的12275.49元工资,并书写了一份“收条”。

随后,高先生找到了长春市劳动监察大队,准备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