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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电梯夹断手指 事故怎么发生的谁来负责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5 09:16:21

电梯吃人事件经常发生但是为什么一直出现这些事故,是电梯的安全问题还是乘坐人的不小心导致的12月13日,安徽宣城两名儿童跑上商场下行电梯后摔倒,其中黄衣男童右手小拇指被电梯夹断近两截。消防到场后,与...

法律法规网消息  电梯吃人事件经常发生但是为什么一直出现这些事故,是电梯的安全问题还是乘坐人的不小心导致的

12月13日,安徽宣城两名儿童跑上商场下行电梯后摔倒,其中黄衣男童右手小拇指被电梯夹断近两截。消防到场后,与商场工作人员拆开电梯多番寻找,最终未能找到断指

女童乘电梯夹断手指索赔

年仅14个月的女童小缪在爷爷奶奶带领下到顺义欧陆时尚购物中心玩耍时,突然跑向下行扶梯逆行摔倒,双手5根手指被电梯缝隙夹断。小缪父母认为,电梯是特种设备,商城物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保护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如有疏忽应当对事故承担一切责任。故将两被告诉至法院索赔。

 昨天下午,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两被告认为电梯经检验没有安全问题,不同意赔偿。

 惨剧 一岁女童跑向逆行电梯 5根手指被夹断

 今年3月19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欧陆时尚购物中心,一岁多大的女童小缪的手指不慎卷入下行扶梯与四楼迎宾踏板缝隙被夹断。

 事发时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上午10时25分,小缪的爷爷奶奶带着她在欧陆广场乘坐五层至四层的下行电梯到达四层,在离开扶梯几米后,小缪转身跑回下行扶梯逆行往上走。由于年龄太小,小缪走起来踉踉跄跄,突然一不小心摔倒在扶梯上。离得最近的爷爷赶紧过来,要把孩子抱起来,但悲剧已经发生,电梯自动停止运行。

 欧陆时尚购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他们立即安排开启盖板寻找断指。随后小缪被送去医院进行手术。经诊断,确定孩子左手三根手指、右手两根手指被夹断,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手术全部接上。

 小缪父母认为,北京欧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被告在事发后没有任何慰藉宽慰,推脱一切责任,且未经同意私自将事发视频和照片对外发布,给家人造成沉重的精神打击。事后,小缪家人多次到商场查看,试图找出问题原因,但遭到保安阻拦。且至今政府相关部门未给出答复,两被告也没有对此作出解释。

 小缪父母认为,电梯是特种设备,两被告应尽最大努力保护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如有疏忽应当对事故承担一切责任。据此,小缪父母代小缪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在北京市媒体公开道歉,消除不利影响,赔付小缪医疗费用3万余元,以及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人员误工费、假肢器具费等,待伤残等级确定后再明确具体赔偿金额。

 庭审 被告:电梯合格不同意赔偿 家长监护不力

 昨天下午2时许,小缪的父亲缪先生及其委托律师到庭,欧陆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和欧陆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庭应诉。

 欧陆物业公司表示,该公司只是在欧陆房地产开发的楼宇注册,与房地产公司没有直接经济往来,该楼宇并非该公司管理,原告起诉欧陆物业没有事实依据。

 房地产公司也认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电梯是欧陆广场管理处自行管理,与他们没有关系。

 被告同时表示,原告称被告事后没对家属进行慰藉宽慰不属实,“事后我们多次进行了宽慰,还给了原告2万元慰问金。相关部门也对事发时的过程进行了通报,原告也知晓。”

 针对原告要求道歉的诉请,被告认为,“事发后我们没有诋毁过原告的名誉,也没有人身攻击。我们在媒体积极采访的情况下,提供了事发现场的录像,没有虚构,只是还原真相。至于视频经发布后网上的某些评论给原告造成的不好影响,与我们无关。”

 被告称,经检验,扶梯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相关标准。电梯下行入口和出口,有4幅安全标志,图文显示乘梯全程请监护小孩。作为成年家长,完全可以看到并理解该标志的内容。

 被告称,事发后1分多钟,一名保安一名客服、两名工程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被告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工作人员也一直在现场陪同等待,并陪同原告就诊,垫付了相关费用。“我们公司履行了相关责任义务,又积极参与了救助,在整个意外伤害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过失,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房地产公司代理人说。

 被告同时认为,原告仅仅14个月,不具备对危险的判断能力,因家长监护不力造成的后果,应当由监护人来承担。

 原告:救治人员为一商户 被告未积极救治

 缪先生表示,事发时妻子带着大女儿在商城5楼参加亲子活动,小女儿在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带领下在商城玩,等姐姐。

 “孩子从5楼到4楼是奶奶抱着,但她太顽皮,奶奶一放下,她又跑了回去。由于爷爷奶奶来自农村,爷爷没想到电梯有缝隙,刚开始以为让孩子摔一跤可以教育她,并没意识到危险,没想到电梯会突然加速。我一直没忍心看视频,孩子右手无名指没接上,其他接上的手指都已经有不同程度的神经萎缩,只能进行辅助**的活动。”缪先生说。

 对此,被告反驳称,孩子从进入工作区到电梯有两三米的距离,自动扶梯在有人进入工作区后,只会缓慢提速,不会突然加速。

 缪先生说,被告当天只是配合救助,不是主导,参与救治的是附近的一位商户耿某,他驾车连闯十几个红灯送小缪去医院。

 一位证人到庭作证,称在事发现场,他只看到一人在卸电梯,大部分人都在围观。

 原告代理人认为,在警方尚未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被告未经其同意公布视频、图片,且部分视频没对孩子面部进行技术处理,导致社会评论中对家长的抨击和谩骂非常多,对他们影响非常大。庭审最后,法官宣布8月3日将组织双方至案发现场勘验,并在后续对原告的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前采访 商场工作人员:孩子出院后探望被拒

 开庭前,商场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发后电梯随即停运,等安监部门介入调查。经过北京市安监部门对电梯进行拆开调查得出结论,电梯运行全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本身没有问题,随后恢复正常使用。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商场电梯使用9年来,以前没出过安全事故,这是第一起。“事发后,商场刚开始到医院看望了孩子,孩子出院后家长拒绝我们探望。听说有人发起筹款活动,我们还曾拿出一些钱打进孩子账户。”

 事故是女童家人没看好孩子所致,希望带孩子的顾客,要好好照顾年幼的孩子,防止悲剧发生。

 董振杰

 孩子父亲:视频公布给家人造成二次伤害

 开庭前,记者联系了缪先生。他告诉记者,目前孩子做不了后期的修复手术,“被夹断的部分手指,经过手术后神经接上了一部分,但有一部分已经没有神经,肌腱也没有了。左手的无名指、中指和食指现在弯曲不了,右手中指只能带动**去做辅助运动,右手无名指没有接上。”

 谈到孩子伤情,缪先生情绪激动,“她这么小,人生的路还很长,医生明确表示以后的治疗很漫长而且极其困难。我们一家即使倾家荡产也要让孩子恢复到最好的效果。”

 他说,对于商场曝光事发视频、照片,他们一家人非常不理解,“视频一曝光,孩子长大后可能会搜索并看到事故相关视频,难免再次受到伤害。老人如何面对孩子?商场将视频公布于众,给我们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也让一心照顾孩子的全家人身心增加了更大的负担。”

 张丽 实习生 汪璟璟

 律师观点 电梯无问题 商城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北京裕仁律师事务所吴广松律师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未成年人因公共设施所受的意外伤害,侵权责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方是否尽到了安全管理和警示告知义务,二是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

 吴广松认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乘坐电梯所致伤害,其责任方应当是电梯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本案中,女童不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有看管不力的过错。

 另一方面,经检测已经排除电梯问题,但所有人和管理方也需承担一定的无过错补偿责任,“这个赔偿责任比较低,责任很小,是一种社会公平的补偿,是对孩子监护人的一种精神抚慰。” 吴广松说。

 发布的内容无隐私 则不涉及侵权

 对于商城对外发布事发视频和照片是否侵权的问题,吴广松认为,所发照片和视频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则构成侵权,关键看内容。当事人在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候,首先要看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自己认为其个人的某些隐私内容不想被公众知道。

 吴广松说,“本案中,孩子手指断了是个新闻事件,照片、视频的发布也是对社会公众的提醒。同时,手指头不是隐私部位,不涉及个人隐私,不构成侵权。”

 吴广松建议,“发布此类照片和视频时,媒体要对孩子面部进行处理,如有隐私部位画面,应作删减处理发布,以减少和避免对当事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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