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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所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作者:张丽 来源:农业部 2017-12-14 12:53:48

下载文件:农办计〔2017〕95号.ceb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关于报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所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水科基发〔2017〕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

下载文件:农办计〔2017〕95号.ceb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关于报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所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水科基发〔2017〕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沉淀池7687平方米、水处理综合池3367平方米、蓄水池6494平方米、排水渠350米、集水渠425米、围墙1070米、道路1119米、停车场1347米、绿化8389平方米,修复水闸、排水泵站,完善实验室污水处理、供热、电气、安防等配套设施。核定概算总投资25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万元,预备费9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批复,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和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27.42.173/acb/busimis/login.jsp)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附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所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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