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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失踪被抓 工人工资该如何讨要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4 10:25:57

法律法规综合消息说到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为老板打工,就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以便自己养家糊口,一些老赖有钱也不发工资,工人工资该如何讨要?记者近日从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东莞市虎门镇一家公司欠下29名工人...

法律法规综合消息 说到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为老板打工,就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以便自己养家糊口,一些老赖有钱也不发工资, 工人工资该如何讨要?

记者近日从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东莞市虎门镇一家公司欠下29名工人工资等款项80多万元,该公司老板谭某跟法院玩起了“失踪”。不料,谭某在凌晨入住酒店时,被公安机关的监控网络监测到其行踪。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干警连夜将谭某成功抓获。

谭某原系东莞某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前,因工人们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裁决该物流公司支付李某等29名工人的工资等款项共80多万元。

然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物流公司并未履行。2017年6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法官向物流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发现该物流公司早已停止经营,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打电话联系该物流公司老板谭某。谭某声称,虽然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拖欠工人工资是股东的事情,与他无关。之后,谭某的电话就打不通了,不知去向。

11月22日凌晨约3时,消失多时的谭某入住长安镇某酒店。谭某万万没料到,他刚入住就被公安机关发现了,并迅即被控制。谭某的行踪也立即被通报给法院。法院执行干警连夜赶到酒店抓获谭某,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被戴上手铐的谭某,在被送往看守所途中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想办法还钱,并联系了其他公司股东,让其与工人代表协商欠薪事宜。

12月7日,在看守所蹲了15天刚出来的谭某来到虎门法庭,与工人代表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谭某当场支付了首期执行款4万元,并保证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拓展阅读

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依据劳动法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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