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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干部撞倒交警 会受什么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2 08:55:43

近日一安徽干部撞倒交警,这个人是谁?当官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这种人应该严惩,他会受到什么处罚?事发后,网友对视频中该疑似县委干部的男子撞人逃逸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批评。网友陈新建评论:如果有同类案...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近日一安徽干部撞倒交警,这个人是谁?当官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这种人应该严惩,他会受到什么处罚?

QQ截图20171212085349.jpg

事发后,网友对视频中该疑似县委干部的男子撞人逃逸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批评。

网友陈新建评论:如果有同类案例,老百姓也这么处罚,就没有毛病了,毕竟比老百姓多了个党内严重警告。否则,小心舆论聚焦,拔出萝卜带出泥。

网友阜阳王鹏:这个官方通报不合格。没有时间人物和事件简要情况。三无产品。

网友守护夏都:反正不我答应就这么算了。

狼评天下的微博:选择**执法是老百姓诟病政府的重要原因。

12月10日,当地县委官方微博发布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当事人确系县委工作人员,但身份未予透露,也未提及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处理结果是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各位关注警事V言的网友,可以对照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当事人违法视频中的事实,对当地警方适用法律条款及处理结果在帖下发表自己的看法。

【延伸阅读】

今年11月17日,廊坊交警一大队民警拦截一辆违法载货面包车时,司机竟加速与交警擦肩而过,差点儿撞伤交警。经交警缜密工作,该司机被查获,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今年7月24日21时左右,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车牌号为粤KP?520疑似套牌的奔驰小车时,驾驶员迅速掉转车头加速撞开民警进行逃逸,致使民警被撞倒在地,造成右盘骨断裂错位和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驾驶员张某光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湖北孝感辅警执勤中不幸殉职

今年7月27日晚,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孝感城区天仙路蔚蓝新都附近设岗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一辆车牌为鄂KAE888白色奔驰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交警执勤点,为逃避检查故意加速向前冲岗,撞倒执勤辅警陈志勇后逃逸。陈志勇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17年8月31日,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施某在行驶过程中强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施某佯装减速停车,突然加油逃跑,直接撞倒交警后扬长而去。经警方调查,施某,男,47岁,嘉定镇十里村人,职业为个体户。警方通过政策攻心迫使其投案自首。随后施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他们在执法行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个体户还是县委干部,违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哪个省哪个地区,适用的法律都是同一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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