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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吞体液灭证 一滴血揪出**狼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0 10:20:38

台湾省新竹县一位33岁男子刘某,10年前涉嫌**一位20多岁女子,先用女子的外套、毛衣盖住她头部,如盖布袋一般拖到草丛**,并强迫对方吞下自己的体液灭证,检警仅在女子的外套上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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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新竹县一位33岁男子刘某,10年前涉嫌**一位20多岁女子,先用女子的外套、毛衣盖住她头部,如“盖布袋”一般拖到草丛**,并强迫对方吞下自己的体液灭证,检警仅在女子的外套上发现“一滴血”,不过由于当时嫌犯在DNA资料库没有建档,因此案情迟迟无法侦破,直到2015年警方侦办中坜电器行夫妻双尸案时,那“一滴血”便成了破案的关键。

2007年某日晚间,当时20多岁的女子因和男友吵架而负气离家,独自在外游荡,经过竹北市区时,刘某见她落单便起了邪念,强押她至草丛**得逞,还强迫口爱,并威胁:“不准咬我,吞下去!”随后便逃之夭夭,由女子于某子隔天报警时已将身体洗干净,警方无法采集到刘嫌体液,且女子未看清歹徒样貌,加上事发地点并无监控,只女子有某子外套上,与歹徒拉扯时留下的“一滴血”为证,可惜血迹送比对后没有结果,嫌犯因而逍遥法外。

直到2015年,检警为侦办一起2003年中坜电器行夫妻双尸案时,扩大比对范围,将有前科却未建DNA档案的罪犯全部纳入比对,因而传唤了刘某,进行旧案迹证比对,虽然排除了双尸命案嫌疑,却意外揪出他8年前曾犯下这起**案。

刘某出庭时坚决否认有**女子,指出当天在汽修厂工作,还对被害女子身上有自己的血迹感到纳闷。而他的辩护律师也表示,被害人当时的伤势与遭刘某**、拖行的状况不符,若遭拖行,应该会留有割伤、擦伤痕迹,但却只有在腹部及膝盖处有擦伤,以及**伤势也与遭**情状不符。

不过法官认为,女子指证历历,且其丈夫(当年的男友)也证称,当天有接到被害女电话说遭到**,女子报警时**确实有被强制**的伤势,且刘某与被害两人互不相识,无法解释为什么被害女外套上会有血迹,刘某也未通过刑事局测谎,法官因而认定刘某犯案,依强制**罪判4年2月,全案可上诉,刘某在押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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