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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男不甘遭13岁女友狠甩 竟传**照同学逼她踹共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02 14:28:32

台湾省嘉义一位24岁的男子陈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一位未成年少女,两人交往之后进一步发生了关系,不过少女母亲反对两人交往,少女因此向陈某提分手。而陈某不满被甩,竟然将少女的**爱**照发给她的同学,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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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嘉义一位24岁的男子陈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一位未成年少女,两人交往之后进一步发生了关系,不过少女母亲反对两人交往,少女因此向陈某提分手。而陈某不满被甩,竟然将少女的**爱**照发给她的同学,让少女母亲忍无可忍,愤而提告。

判决书指出,书男子陈某在去年7月间,因为玩网络游戏而认识一位年仅13岁的少女,两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之后进而发生**关系,不料少女的妈妈发现后,强力反对两人交往,少女因此向陈某提出分手,接着就和对方断了联系。

没想到陈某因为被甩心有不甘,于是将两人交往时他亲吻少女胸部以及少女下半身**露的照片,用网络的信息发给少女的林姓同学,希望能吸引少女的注意,让对方主动和他联络。不过这个举动让少女的母亲暴怒,便直接向陈某提告。

陈某到案后坦承犯行,并供称是因为少女分手后对他冷漠,而且还避不见面,所以才会想要传**照给她同学,希望可以让少女给予回应,没有想到会因此触法。

法官考量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因此依照妨害**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再依拍摄、散布儿少****照等罪嫌判处1年徒刑,缓刑5年, 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在6个月内实行240小时的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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