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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晒照炫耀猎捕 结果自己作死了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02 13:07:48

中国的法律对待捕猎是怎么判刑的,这位男子杀了什么动物是中国几级保护动物,对于她的行为应该怎么判刑12月1日,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获悉,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网友举报开展立案侦查,迅速破获一...

法律法规网消息  中国的法律对待捕猎是怎么判刑的,这位男子杀了什么动物是中国几级保护动物,对于她的行为应该怎么判刑

12月1日,从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局获悉,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网友举报开展立案侦查,迅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1只、“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鸡2只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器具一套。

QQ截图20171202130724.jpg

男子非法猎捕晒照炫耀 被判刑3年半

2015-12-05 08:19

男子晒照

浙江临安市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还在自创的狩猎论坛上“晒”照炫耀。近日,该男子被临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44岁的临安人叶某喜欢狩猎,并自创了名为“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的网站,在上面和网友“交流”狩猎经验,发布捕获野生动物的照片,甚至售卖一些禁用的狩猎工具。

今年1月,一张叶某在网上“晒”出的照片在临安当地广泛传播。照片中,叶某右手抓住一只小鹿样的野生动物的角,左手摆出“V”字手造型。公安调查发现,叶某曾多次将猎杀野生动物的照片传至自创的网站上。不少网友纷纷发声谴责,并向林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经查,2012年到2014年,叶某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期内使用铁夹等禁用的狩猎工具在临安市太阳镇范围内猎捕黄麂、棘胸蛙、五步蛇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40余只,用于食用或出售,如2014年3月,叶某以110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一只。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叶某的3名同伙也因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记者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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