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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小18岁鲜肉 索要欠款31万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26 16:43:52

情侣交往时浓情蜜意,自然是甚么都好谈,但分手后可要明算帐。台湾新北市一位39岁女子许某指控21岁的江姓小鲜肉,2年前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累积欠款达31万元,说好要还却没有下文,便提出清偿借款&rdquo...

 法律法规网消息 情侣交往时浓情蜜意,自然是甚么都好谈,但分手后可要明算帐。台湾新北市一位39岁女子许某指控21岁的江姓小鲜肉,2年前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累积欠款达31万元,说好要还却没有下文,便提出“清偿借款”民事诉讼。但江某却爆料2人曾交往,31万是热恋期间女子许某所赠与,并秀出聊天软件对话佐证。

据媒体报道,许姓熟女控诉小自己18岁的江姓小鲜肉,2年前以没钱生活、报名考试、生病医药费、买摩托车、付房子租金等理由向她借钱,每一笔帐她都记录在记事本上,金额累积高达31万,而且江某也答应会还钱,却迟迟不还。

但法院审理期间,江某却爆料,19岁认识女子许某后坠入爱河,虽然女子许某年纪与母亲差不多,但2人仍然交往并在三重小套房同居,曾多次发生**关系。交往期间女子许某自愿帮他支付房租与生活费,但后来2人恋情被家人知晓,在父母反对下分手。

江某强调,31万并非是借款,都是女子许某自愿赠与,并拿出聊天软件对话佐证。女子许某曾传“以后不用联络,钱不用还了”等字眼给江某,且女子许某无法提出江某借钱证明,因此判江某免还,全案可上诉,而女子许某不满分手,曾怒砸江某摩托车挨告毁损,江某已经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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