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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获刑472年 美国法律和中国有什么不同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26 15:34:03

男子获刑472年,男子拐卖儿童教唆卖****质恶劣被法院判处监禁472年的处罚,**质及其恶劣,是美国有史以来最长刑期。美国法律和中国有什么不同?31岁的布罗克·富兰克林(BrockFranklin)因组织针对年轻...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男子获刑472年,男子拐卖儿童教唆卖****质恶劣被法院判处监禁472年的处罚,**质及其恶劣,是美国有史以来最长刑期。美国法律和中国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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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布罗克·富兰克林(BrockFranklin)因组织针对年轻女孩和女**的卖**团伙而被判处472年监禁。这个卖**团伙有7名成员,其中四人均已被判刑。据福克斯报道,富兰克林被判30项罪名成立,其中包括贩卖人口、**剥削儿童、教唆儿童卖**等罪名。

他最初于2015年被大陪审团起诉。检察官说,他使用毒品和暴力来控制年轻女孩,并经常强迫她们与他发生**关系,并在网上安排她们卖**。科罗拉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对福克斯电视台说:“这项超过400年的判决在全国范围内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即我们不会容忍这种对妇女和弱势群体的暴力行为。”

这些罪行发生在大丹佛市区各大旅馆。“我简直无法形容他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富兰克林的受害者之一,BrehannahLeary告诉法庭。她说:“他在监狱里的每一分钟都是罪有应得。”富兰克林的辩护团队最初要求最低刑期为96年,但受害者和检察官都强烈抗议。

拓展阅读

打击人口贩卖:中国是国际合作的积极践行者

跨境人口贩卖是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上的人口贩卖,特别是贩卖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一直非常猖獗,每个国家都难独善其身。由于跨境人口贩卖是跨国**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中国在参与打击人口贩卖的国际合作方面不仅态度积极,而且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富成果。

首先,中国是相关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中国2009年12月26日决定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并于2010年2月正式批准了这一国际条约。该补充议定书是专门针对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全球**公约,将跨国贩卖妇女、儿童定为刑事犯罪,确立了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的国际犯罪,为各国开展打击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截至2016年5月5日,中国已与67个国家缔结了刑事、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等121项。到2014年9月,中国公安部已经与8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的双边警务合作关系。根据上述双边协议,中国可就如上议定书所列犯罪与有关国家开展合作,包括调查取证、没收犯罪所得、引渡犯罪嫌疑人等。

其次,在打击人口贩卖方面,中国制定了有关国际合作的行动计划。2013年3月,中国制定了《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这一计划的第(六)部分规定了中国在打击跨国贩卖人口方面参加国际合作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行动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了相关部门。

第三,中国在打击人口贩卖的国际合作方面参与了大量的项目和具体行动,并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这些项目和行动主要包括多边和双边两个层面。

在多边层面,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公安部和全国妇联)开始和救助儿童会以及其他机构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劳工组织等合作开展了反拐卖方面的工作。1999年以来,中国公安部、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密切合作,开展了“反对拐卖、暴力侵害妇女儿童”合作项目。中国参加了2000年6月开始的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拐项目(UNIAP),该项目是一个由多个联合国机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项目,参与国包括中国和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6个国家。全国妇联积极参与了国际劳工组织2001年至2005年在云南开展的“湄公河流域反对对妇女儿童拐卖项目”。2004年3月,公安部、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设计开发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标志”并正式推向社会。同年7月,由英国儿童救助会资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英国救助儿童会联合在云南昆明市召开了“云南、广西、四川、贵州、安徽5省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研讨会”。同年10月,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外交部、公安部、商务部、全国妇联等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在缅甸召开的“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部长级打拐会议”。会间,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等国政府签署了《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全国妇联和劳动部、公安部、农业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设计,启动了“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此外,中国还参加了2004年开始的湄公河部长级反拐行动(COMMIT)。COMMIT批准了一项次区域行动计划(2005—2007),并形成了涵盖政策、保护、预防和检控措施在内的11个项目建议。2007年12月,中国政府承办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第二届部长级磋商会暨第五次高官会议。同年,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泰国6国部长共同签署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拐卖人口进程联合宣言》。2014年3月12日,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5次会议上介绍了中国政府在打击拐卖儿童、儿童**等犯罪行为方面的主要做法,呼吁各国加强司法和执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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