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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老婆信seafood又闹离婚 士官长暴怒“泼强碱”毁容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22 09:05:48

台湾省台北市一位朱姓士官长与陈姓妻子婚后常因金钱、宠物、宗教等问题发生口角,今年7月初,朱某不满女子陈某要求离婚,情绪失控以水桶装强碱液体,趁女子陈某返家不备时泼洒,女子陈某几乎毁容,身体二度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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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市一位朱姓士官长与陈姓妻子婚后常因金钱、宠物、宗教等问题发生口角,今年7月初,朱某不满女子陈某要求离婚,情绪失控以水桶装强碱液体,趁女子陈某返家不备时泼洒,女子陈某几乎毁容,身体二度灼伤,眼睛视力仅剩0.3,检方依重伤害罪起诉朱某,士林地院今(21)日开庭,朱某赔偿约280万与女子陈某和解,但重伤害属于公诉罪,并非赔钱就能了事。

案发当时,朱某预谋购买碱片放入2个大水桶内,混合成强碱液体,趁妻子晚上回家开门时,冷不防将强碱液体,泼洒妻子背部、头部。女子陈某吃痛仍拼劲全力跑到家外面,向保安求救“好痛!救我!”大楼管理员见状大吃一惊,描述当女子时某子头发连头皮掉落,而且嘴巴都变成黑色,赶紧帮忙报警,而朱某则火速逃逸,后再被逮捕。

朱某供称,因为妻子养猫经常在家中便溺,且笃信妙禅,每周都去参加,也拉自己参加过数次,但自己实在不想见“师父”,所以常与妻子发生争执。后来妻子又提出要离婚,他苦苦挽回未果,便埋下行凶动机。朱某指出,已经与妻子达成和解赔偿280万,女子陈某认为他真诚道歉,不打算追究,但2人仍会离婚。

朱某案发后被羁押数月,交保后回部队继续工作,他指出得判缓刑才能续任军职,若被判刑就不能续任。公诉检察官说明,女子陈某积极治疗,伤势渐渐康复,但当时受伤严重,达到重伤害程度,不能赔钱了事。但朱某律师反驳,女子陈某伤势集中背部,并非起诉书中的头部、眼部严重受损,认为应判伤害罪,法院仍将持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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