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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收保护费获刑 被判9年半回顾事情经过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21 14:45:00

警察收保护费获刑,被判9年半回顾事情经过。俄警察收中国商人保护费,勒索万元获刑9年半。参考消息网11月21日报道俄媒称,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边疆区法院裁定一名警察针...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警察收保护费获刑, 被判9年半回顾事情经过。俄警察收中国商人保护费, 勒索万元获刑9年半。

参考消息网11月21日报道 俄媒称,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边疆区法院裁定一名警察针对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木材加工企业主敲诈和收贿罪成立,将其判处9半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卢布(约合22.35万元人民币)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1月21日报道,消息指出,2016年春天,这名警察要求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伊兰斯基区的林业加工厂业主每个月交3万卢布(约合3350元人民币)保护费,否则将对企业进行大规模检查并制造麻烦。

这名警察敲诈多名中国商人总共获得9万卢布(约合1万元人民币)。


延伸阅读:

警惕“局长收保护费”背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刚当上安徽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刘广甫就开会决定,假借当地消费者协会和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名义向辖区内企业收会费、捐赠款,且规定收上来的钱各执法部门和县局“四六分成”。(11月14日法制晚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把古时绿林强盗这句经典台词用在这位局长身上再合适不过。我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你是我辖区被监管的企业,要想“平安无事”,那就留下“保护费”,正是这种“强盗心理”让刘广甫找到了一条执法牟利的“财路”。

让下属各执法部门以收取会费的名义向企业收取“保护费”,交费就保平安,不交就去查问题,为了激励大家的积极**,他不仅下达“经济任务”,还出台了奖励返还“政策”。这样一套既有“工作方法”又有“奖惩机制”的运作系统,让刘广甫及其一干人等“赚”的可谓是盆满钵满,只不过却害苦了当地企业,更直接造成了当地市场监管混乱无序的局面。庆幸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广甫的“致富路”不仅没有带领干部职工发财致富,反而被一锅端,局长锒铛入狱,多名局领导也被法院分别判刑。

局长让干部去收“保护费”的确让人咂舌,但更可怕的是背后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象。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对于当地的企业来说,被收保护费是一种压榨行为。但为什么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这些企业都集体选择了沉默?这里除了所谓的“得罪不起”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自身就有问题。

正如当地一企业负责人所坦白的一样,“给钱主要是因为药房受稽查大队监管,花钱买平安而已,因为稽查大队想挑毛病是很容易的。”试想,一个被监管的企业,哪里有底气与稽查大队“叫板”?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能给钱买平安。另一方面,除了像刘广甫这样主动收钱的,那些主动交“保护费”的恐怕也并不少。一些企业特别是涉及重大安全的事项的高危企业,自知自身问题不少,为了少罚款或不罚款以及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不用等监管部门上门,便会主动去塞红包,以寻求“保护”。所以与其说企业是“局长收保护费”的受害者,不如说他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利益共同体”。

纵观以往发生的食品或卫生安全事件,背后有太多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影子存在,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局长收保护费”事件也绝非个案,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得思考如何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正所谓“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作为市场监管者和行业人员来说,无论权力有多大、干的是哪一个行业,都涉及民生关乎国本,还望你们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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