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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1889号)

作者:丽娜 来源:发改委 2017-11-09 15:56:4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1889号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恳请批复新建荆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37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荆州

民用机场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1889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新建荆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37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你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航空运输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7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7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和5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1.96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6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4.4亿元,其余资金由你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各承担50%。

四、荆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机场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

(二)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

(三)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四)落实进场道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方案和投资主体,确保与机场工程同步建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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