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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急于补交孩子学费 男子两次偷卖工地作业车被诉

作者:吴明慧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7-11-03 10:45:16

38岁的劳某曾是一名工地作业车司机,两次因手头紧,凭着了解工地作业车晚上无人看守的情况,两次偷卖工地作业车。近日,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涉偷卖停放在建筑工地上叉车、装载机的盗窃案件。据检方指控,2016年10月24日晚9...

38岁的劳某曾是一名工地作业车司机,两次因手头紧,凭着了解工地作业车晚上无人看守的情况,两次偷卖工地作业车。近日,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涉偷卖停放在建筑工地上叉车、装载机的盗窃案件。

据检方指控,2016年10月24日晚9点,被告人劳某在房山区西路街道某建筑工地空地处,将被害人唐某停放在此处的柳工牌叉车偷偷开走后卖掉。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叉车价值人民币55860元。2017年3月4日晚10点,被告人劳某再次作案,在房山长阳某幼儿园工地处,将被害人韩某停放在此的晋工牌装载机偷偷开走后欲卖掉。被害人韩某发现车辆被盗后报警,后民警在房山阎村某废品收购站将涉案车辆查获。价格评估涉案装载机价值人民币25800元。

法庭上,被告人劳某供述,在第一次作案前他正愁儿子的学费,想他儿子的学费已经拖了6、7天,一心想赶快将钱凑齐。他想到之前在建筑工地上工作,了解到施工车辆在晚上基本无人看守,就动了歪心思。他拿着事先准备的“钥匙”,看四下无人,几番尝试后就打着了叉车。当时工地还有其他车辆进进出出,劳某就这样“光明正大”地就开走了。叉车没有车灯,他就沿着有路灯的路一直走,绕了很多路,最后开到了河北涿州。劳某把车停在路边已是凌晨,他先坐公交车回到了暂住地。第二天,他找来了“买家”,以2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想到第一次作案很是顺利,今年的3月4日被告人劳某又因手头紧动了歪念。劳某在房山长阳某幼儿园工地处,将被害人韩某停放在此的晋工牌装载机偷偷开走后欲卖掉,却不料被工地上的监控录像记录下来。装载机被盗的第二天早晨,车主发现作业车没在工地停放,以为是在哪干活,等联系要装载机作业时才知道被人开走,待调取监控录像后才知被偷,随后报警。后民警在房山阎村某废品收购站将车辆查货。

后被告人劳某在公安机关主动供述了一起将所借车辆抵押他人的案件。2015年8月被告人劳某借用范某轿车,谎称与范某是夫妻关系,使用伪造的结婚证、机动车登记证等材料将车辆作抵押,从被害人张某处借款4万元,后支付利息1万元后失去联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务,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盗窃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劳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他已深刻反思、真心悔过。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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