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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驾*侵者 望额外追加“鞭刑”获得认同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03 10:15:29

台湾近几年的酒驾、*侵和虐童案件层出不穷,连带影响社会氛围,而有民众为了避免该类案件再发生,于相关部门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提案,建议酒驾者、*侵或幼童伤害等罪犯除得接受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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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近几年的酒驾、*侵和虐童案件层出不穷,连带影响社会氛围,而有民众为了避免该类案件再发生,于相关部门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提案,建议酒驾者、*侵或幼童伤害等罪犯除得接受现有的刑责之外,望能额外追加“鞭刑”,借此威慑犯罪。提案PO网后,立刻引起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目前已有近2600位的网友支持,若未来达到5000人的附议门槛后,主管机关必须在2个月内回应“鞭刑”一案的采用情形。

提案者表示,*侵犯对被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且再犯率偏高;另外,由于当前社会进入少子化型态,对国家的未来栋梁施加暴力伤害,无疑是侵犯国家的利益、造成社会不安;而酒驾者在犯罪前,应处于意识清楚状态,也悉知酒驾恐导致间接杀人的可能*,却仍犯行,无疑这3类犯罪者皆为藐视现行法律。

而针对这3类罪犯,提案者表示,如果未来增加“鞭刑”,不但可威慑加害者再犯的可能,对于未犯的可能犯和预备犯也都有威慑作用;此外,鞭刑最多“3鞭”并无惩罚过重的疑虑,而这不仅能减少无辜民众受害,也可减轻狱政管理,以及社会成本的支出,对社会大众具有教育意义。

提案者建议,*侵犯或伤害幼童者,除应负现行刑责之外,应追加鞭刑惩罚;而酒驾除了初犯之外,如果再犯未导致任何人员伤亡,除加重现行刑责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最多至3鞭,不过若初犯便导致人员伤亡,就必须增加1鞭,以此计算每次判鞭刑至3鞭为限。

提案于10月27日检核通过后,截至3日清晨9点,已有2538人附议,而经由媒体体报道后,该案连署人数激增中。据悉,相关部门的“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作为全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常设管道,当提议进入附议阶段后,得在60天内取得5000人附议;倘若提议最后达到门槛、顺利成案,主管机关必须在2个月内具体回应参考采用的情形,并将内容公布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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