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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私吞老人4500元 还原事情经过他将受到什么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0-25 14:38:56

热心市民帮八旬老人存钱,私吞4500元被抓。还原事情经过他将受到什么处罚?84岁老人到银行存钱,因不会使用ATM自助存取款机,便请附近的一名热心市民帮忙。不料,第二...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热心市民”帮八旬老人存钱, 私吞4500元被抓。还原事情经过他将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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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人到银行存钱,因不会使用ATM自助存取款机,便请附近的一名“热心市民”帮忙。不料,第二天老人发现存款离奇少了4500元。湖北黄冈麻城市警方通过侦查,10月23日下午,将“热心市民”黄某抓获。麻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5日,84岁的邵老伯刚刚在邮政领到8000元汇款,考虑到现金在手上不安全,邵老伯便来到城区某银行存钱。邵老伯不会使用ATM自助存取款机,非常着急。这时,邵老伯看到一男子刚刚取完钱,准备离开,便一把拉住该男子,请其帮忙存钱。

在邵老伯的一再要求下,该男子答应帮忙存钱。邵老伯非常感激,便把8000元现金给了这名“热心市民”。

存完钱后,邵老伯对“热心市民”十分感谢,在索要存款回执单时,这名“热心市民”回答忘了打印了,没有回执单。

回到家后,邵老伯感觉不放心,第二天到该银行查询时,发现头天的8000元钱只存入了3500元,离奇少了4500元。邵老伯马上向麻城警方报警,龙池桥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立即调阅了存款当天的视频,民警发现案发前几分钟,这名“热心市民”存过钱。民警查阅了存款记录后,迅速查明了该“热心市民”名为黄某(男,32岁,麻城市龟山镇人)。通过邵老伯仔细辨认,证实黄某就是帮助自己存钱的男子。

10月23日下午,龙池桥派出所、龟山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行动,将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询问,案发时,黄某看到邵老伯手中的8000元现金,突生贪念。在帮邵老伯把银行卡插进去ATM机,让邵老伯输密码的过程中,黄某迅速从8000元中抽出4500元现金,把剩下的钱存入邵老伯的银行卡,其盗窃所得的4500元已被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麻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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