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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玫:知心“莎姐”

作者:伊文 来源:最高检 2017-10-21 16:42:51

“‘莎姐’,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刚刚荣获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的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玫,谈起获奖体会时动情地说道。她是柔情似水的“知心姐姐”。...

“‘莎姐’,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刚刚荣获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的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玫,谈起获奖体会时动情地说道。

她是柔情似水的“知心姐姐”。与未成年人打交道13年,梅玫始终扮演着“知心姐姐”的角*,总是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2012年,15岁的小文(化名)为朋友出头,刺伤他人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他的一时冲动,给这个生活困难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梅玫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文案发时年仅15岁,系自首又有悔罪表现,最终依法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为帮助小文重返校园,梅玫在重庆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依托团市委的彩虹助学计划,帮小文在某职业技术学校申请了免费就读名额。后来,在梅玫的帮助下,他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她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达人”。早在2004年,梅玫即动员7名检察官组成一个团体,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随后,该院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梅玫创建了重庆市首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她指导学生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了法治情景剧《冲动的代价》,该剧演出效果良好,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

她是坚韧如松的女检察官。10多年来,梅玫带领“莎姐”们,帮助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赠送《莎姐讲故事》丛书2万余册;设立“莎姐工作室”13个,聘请“莎姐”志愿者34名,成立“莎姐”校园法律社团9个……梅玫还带头创建“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三心理念”,让“莎姐”逐渐成长为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2012年7月,“莎姐”工作机制在全市三级检察院全面推广;2015年7月,重庆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公检法司、共青团等八个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莎姐”工作。

梅玫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凡的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肯定和认可。她先后获得“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等10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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