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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无偿捐献遗体 捐献遗体有什么要求流程是什么样的?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0-19 08:32:32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捐献遗体有什么要求流程是什么样的?现在的医学事业发展迅速,培养一个医学上却要不少功夫,...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捐献遗体有什么要求流程是什么样的?

现在的医学事业发展迅速,培养一个医学上却要不少功夫,有些人去世后自愿捐献自己的遗体为了医学事业的发展,那么怎么捐呢。

10月9日,玉山县居民杨女士不幸因病去世,家属遵照遗愿将其遗体无偿捐献供医学研究。而就在今年4月,杨女士的丈夫去世后也进行了遗体捐献。夫妻俩身故后都实现遗体捐献,目前在江西省仅此一例。

遗体捐赠者的遗体是医学生第一个手术的“患者”,也是医学生的老师,他们被尊称为“无语良师”,亦被尊称为“大体老师”。杨女士与丈夫在与病魔的顽强抗争中,达成了共同心愿——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让更多的人远离疾病远离痛苦。2015年7月,他们共同签署了遗体捐献自愿书,约定在去世之后成为一名 “大体老师”。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玉山县已发展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403人,居上饶市第一,全省前列;成功实现器官、眼角膜捐献4例,挽救了9名濒危患者的生命,使4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捐献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2]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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