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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作者:伊文 来源:环保部 2017-09-19 12:57:16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增强地方环保部门打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业务能力,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1日(19日报到)。

(二)地点: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电话:010-58719700)。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各3人)。

(二)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各2人)。

(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重点区县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人员。

(四)雄安新区所辖县、辛集市、定州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人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和(四)人员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一)详细讲解《攻坚行动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要求。

(二)讲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

(三)讲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及信息公开方案。

(四)讲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请各相关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人员参训,并于9月18日12时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环境保护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司李洁卢璐

电话:(010)66556864、66556865

传真:(010)66556862

邮箱:lu.lu@mep.gov.cn

附件:1.县(市、区)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

县(市、区)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

名额(人)

1

北京市

20

2

天津市

18

3

石家庄市

10

4

唐山市

8

5

廊坊市

8

6

保定市

10

7

沧州市

8

8

衡水市

5

9

邢台市

8

10

邯郸市

8

11

太原市

6

12

阳泉市

3

13

长治市

5

14

晋城市

3

15

济南市

6

16

淄博市

5

17

济宁市

4

18

德州市

5

19

聊城市

5

20

滨州市

5

21

菏泽市

5

22

郑州市

6

23

开封市

3

24

安阳市

4

25

鹤壁市

3

26

新乡市

4

27

焦作市

4

28

濮阳市

3

29

雄安新区

3

30

辛集市

1

31

定州市

1

32

巩义市

1

33

兰考县

1

34

滑县

1

35

长垣县

1

3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

合计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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