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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59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米米 来源:农业部 2017-09-07 17:08:08

毕小彬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六安开展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保监会,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农业保险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

毕小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六安开展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农业保险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稳压器”作用。近年来,我部会同保监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在巩固农业保险成果基础上,围绕“提标扩面增品”,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升级,不断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

一是

全面升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针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保险责任窄、理赔条件严等农民呼声最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督促各涉农保险机构修订升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条款。种植业保险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纳入保险范围,养殖业保险将疾病、疫病纳入保险范围,种植业保险保额基本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种植业保险及牲畜保险不再设置绝对免赔。

二是

出台产粮大县农业保险支持专属政策。针对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压力大、配套难的问题,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东部的产粮大县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之前的40%、35%分别提高至47.5%、42.5%。在中央财政的引导和带动下,多个省份取消了县级配套。

三是

提高主粮作物保险保障水平。按照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财政部选择13个粮食主产省200个产粮大县启动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在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主粮基本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开发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大灾保险产品,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提高保险赔付金额,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的急盼。其中,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纳入试点,普通农户保额提高至每亩水稻406元、小麦367元、玉米282元,规模主体保额提高至每亩水稻800元、小麦650元、玉米550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粮食主产省农业大灾保险等重大试点的落实,推动出台优势特*产业农业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力争做到保得到位、赔得足额,让农民愿意买、买得到、买得起农业保险,将农业保险真正打造成为农业生产特别是适度规模经营的“稳压器”。

二、关于加大特*农业支持力度

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特*农产品,对带动传统农业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在我部组织编制的《特*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中,就将六安瓜片、金寨板栗、皖西白鹅等六安特*农产品列入重点扶持发展品种。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优势特*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要求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部、中农办、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提出以县为单位,紧抓“特*、质量、品牌、电商、双创”关键点,创建形成一批特*农产品优势区,提升特*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为支持地方发展优势特*产业,财政部今年安排300亿元地方债定向用于优势特*产业发展,并通过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发展粮食及其他优势特*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也将区域农业优势特*产业列为支持重点,力争在全国形成百个区域农业优势特*产业集群。同时,我部还专门针对特*农产品举办现场产销对接和展示推介活动,开拓销售渠道,促进特*品牌培育。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创建特*农产品优势区为平台,出台扶持政策,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打造一批区域特*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特*农业品牌,提升我国特*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助推精准扶贫。

三、关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引领力量。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政策进行了系统部署,要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

在财政税收方面,

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水平。特别是,2017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对国家示范社合作社出台了奖补政策。

在基础设施方面,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财政支持项目的建设管护主体,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建设仓储烘干、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

在金融信贷方面,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近几年重点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建立16个县级办事处,并推出“劝耕贷”产品,以诚信为衡量信用担保准入的主要标准,对按期还款、诚实守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借款人逐年提升信用额度、降低融资成本,以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难题。

在市场拓展方面,

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通道、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政策以及信息进村入户等工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支持参与产销对接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人才培养方面,

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结合、与脱贫攻坚政策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更好地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四、关于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把产业扶贫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要通过发展生产解决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推动产业扶贫攻坚工作,努力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农计发〔2016〕59号),作为各地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文件。农业部还专门出台《关于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促进特*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农计发〔2016〕94号),引导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大产业扶贫投入。以优秀范例总结推广为重点,强化宣传推介,加大产业扶贫指导推进力度。经过共同努力,各地扶贫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带动“龙头”加快培育,扶贫模式和利益机制加快建立,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正在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增收。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贫困人口脱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贫困地区科学选择产业、打造带动龙头、完善利益机制、强化支撑保障,支持走出一条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特*产业竞争力强、贫困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扶贫路径,切实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实现精准脱贫与产业发展的“双赢”。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财务司010—59192554

农业部

2017年9月5日

附件:

农办议280().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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