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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员办:两明确三结合全面做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

作者:米米 来源:财政部 2017-09-06 15:23:49

随着专员办转型后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条件日趋成熟。福建专员办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以“两明确”“三结合”,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公共财政的监管效益。一、明确工作目...

随着专员办转型后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条件日趋成熟。福建专员办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以“两明确”“三结合”,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公共财政的监管效益。

一、明确工作目标。

绩效评价是《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赋予专员办的工作职责,是以后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福建专员办在开展中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过程中紧抓三个目标:即,确定该专项资金的投向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职能的需要;该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否体现了其在项目地区项目标的改善等方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专项资金的运作和管理是否与该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相吻合。通过明确这些目标,有效指导绩效评价组有针对*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关注项目的立项申报,通过与福建省财政厅及资金涉及的项目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搜集基础资料,了解该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客观评价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的合理*、项目资金投入与相关政策的一致*、资金投入量的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等。二是明确关注整个项目预算执行的过程,通过对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的一致*、财务核算的合规*、成本控制与项目管理的有效*、PPP应用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考评,判断该项目资金执行进展。三是明确关注专项资金的下拨管理,将实施项目的市县级单位的资金管理质量与项目的省级主管单位的资金管理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照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实施的基本概况、管理措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展开绩效自评。在相关单位形成自评报告以后,福建专员办以自评报告为基础,充分参考与分析,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尽量做到非现场核实问题,节省工作时间。同时,根据比对,充分参考绩效评价的相关依据,找准自评报告中的疑点开展他评,做到评价工作有借鉴、有依据、有目标。

四、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相结合。

收到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后立即组织省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地市、县级单位召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座谈咨询,搜集项目基本资料开展审核,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同时,根据资料审核归纳的问题及疑点,通过实地考察、在项目所在地有针对*地发放调查问卷、对照查证等方式,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

五、产出效益与群众反映相结合。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资金的产出和效益。如在开展水污染资金绩效评价中,绩效评价小组除重点关注测量相关水体类型实际各项水质指标、年度污染负荷削减量及生态修复与建设面积目标、总体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目标值等效益指标外,还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地区发放问卷,搜集群众对该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看法及建议,通过网络媒体、实地咨询等方式,了解项目地区有无发生过水质污染事件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通过效益指标数据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地掌握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产出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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