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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男拘留所上吊 为什么要判警察5年刑期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9-02 16:43:57

酒驾被拘捕自己在拘留所上吊身亡却要判看守警察5年刑期,这是为什么,哪里的法律规定。中国台湾网9月2日讯据台媒报道,酒驾累犯许启贤8月31日晚酒后骑车被逮,讯后留置台中乌日分局拘留所,昨(1日)凌晨3时30分,...

法律法规网消息 酒驾被拘捕自己在拘留所上吊身亡却要判看守警察5年刑期,这是为什么,哪里的法律规定。

中国台湾网9月2日讯 据台媒报道,酒驾累犯许启贤8月31日晚酒后骑车被逮,讯后留置台中乌日分局拘留所,昨(1日)凌晨3时30分,他竟以运动裤裤带上吊身亡。事发时值班警员江志成疑打瞌睡,在30分钟后才察觉,检方下周将传唤江员。律师指若江失职致人犯身亡,恐触犯业务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处5年徒刑。

警方调查,死者许启贤(29岁,毒品、公共危险前科)是建筑工,曾有两次酒驾纪录,最近一次被判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尚未执行。8月31日晚6时许,许男又酒后骑车,行经台中市沙田路时被捕,酒测值0.33毫克。警方以公共危险罪做笔录,因预定昨早才要将他移送台中地检署,故先留置乌日分局拘留所。

昨清晨4时,拘留所值班警员江志成(49岁)发现许男坐姿怪异,上前察看,发现他用裤带上吊,赶紧解开裤带并送医,但抢救仍不治。

警方事后调阅拘留所监视器画面,发现昨凌晨3时30分许男上吊,江员隔着铁栏杆坐在许男对面,疑因打瞌睡,未能及时制止。不过,江员否认打瞌睡。

检方指,许男家属对死因没意见,但对江员颇有微辞,要求还原真相。检方下周将传唤江员,厘清有无打瞌睡,及其行为与许男上吊有无因果关系。

警方表示,江员前晚8时上班,原定昨早8时下班,他曾执勤前喝酒被列辅导对象,前晚上班前进行酒测,酒测值零,事发后警方为求慎重再做酒测,依然是零。

乌日分局副分局长蔡期望说,依规定人犯入拘留所前应搜身,包含刀械、眼镜、零钱等物品都由警方保管。警方在许男入所前有落实搜身,没想到他拿裤带上吊。律师表示,若因打瞌睡疏忽人犯上吊,恐触业务过失致死罪,最重5年徒刑。

沧州男子醉驾被吊销驾照后酒驾且无证又被拘留

不到一年前,市民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可就在8月29日,陈某再次酒后无证驾车,被交警查扣。这次,他又被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2000元。

8月29日14时25分,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市区交通大街路段内进行酒驾治理行动。拦停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后,民警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时,司机极不配合,只是拿出了行驶证,并下车一边打电话一边想要离开现场。民警马上拦住司机。经现场测试,这名司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4毫克/100毫升。

民警查询发现,2016年9月28日,陈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沧县境内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已被吊销。然而陈某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0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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