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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将不向证监会及金管局提交个案资料

作者:阿朵 来源:网业电台 2017-08-29 11:22:51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决定放宽调解服务的申索上限和时效期,申索上限由现在港币五十万元,提高至一百万元;时效期由十二个月,延长至二十四个月,修订会在明年起实施。调解中心原先建议放寛调解个案的申索上限和有效期至三百万元和...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决定放宽调解服务的申索上限和时效期,申索上限由现在港币五十万元,提高至一百万元;时效期由十二个月,延长至二十四个月,修订会在明年起实施。调解中心原先建议放寛调解个案的申索上限和有效期至三百万元和三十六个月,但咨询期间收到大部份银行反对。调解中心也同时修订向证监会和金管局提交资料的准则,由以往会向监管机构提交个案资料,改为每月提供报告,主席郑若骅指,是在咨询期间收到意见,金融机构对提交个案给监管机构感到忧虑,与监管机构商讨后作出修订,不存在是金融机构“妥协”。

另外,在修订之下,调解中心日后也可以接纳经双方同意下,超出申索上限和有效期的个案,也有权受理正在法院进行诉讼的个案,期间法庭诉讼会搁置。调解中心日后也可以接纳资产和年度营业额少于五千万元的小型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申索,这项修订会在明年七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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