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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打赏女主播,母亲用钱时发现微信里仅剩几百 推荐

作者:资慧 来源:新知网 2017-08-24 21:19:15

男孩打赏女主播,母亲用钱时发现微信里仅剩几百。潘女士最近几天十分恼火,这源于她10岁的儿子。潘女士说,8月21日晚上,老公给她打电话,说让她给别人转5000元,“我打开微信钱包准备转账,才发现钱包里只有几百元。我清楚的记得,...

男孩打赏女主播,母亲用钱时发现微信里仅剩几百。

潘女士最近几天十分恼火,这源于她10岁的儿子。

潘女士说,8月21日晚上,老公给她打电话,说让她给别人转5000元,“我打开微信钱包准备转账,才发现钱包里只有几百元。我清楚的记得,至少应该有7000元才对。”潘女士查询了交易记录,发现从8月17日到8月20日四天时间,一个叫“星币充值服务”的项目一直在转账,最少的1元,然后是10元,最多的则是1200元。

思来想去,想到儿子最近两天爱玩自己的手机,拉来儿子一问,儿子说自己没花。但他说自己曾上“酷狗音乐”听歌来着,在里面给女主播送过礼物,需要星币。潘女士顺势再往下查,发现儿子还玩了“球球大作战”等游戏,也有金额不等的消费。

潘女士将儿子狠狠教训了一番。“他花钱打赏女主播,那不就等于给人送钱么?”

10岁童打赏无家长认可属无效行为

潘女士承认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但小孩不懂,大人应该知道的。而且你看看,这些主播头像都是啥嘛,都穿成什么。”潘女士想通过法律渠道为自己维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说,目前未成年人花钱打赏主播屡见不鲜。在民法上,这种网络空间的“打赏”,可以视为一种赠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事发后,孩子家长,也就是其法定代理人认可,该行为就被认为有效。显然,4天花费近6000元用于打赏的行为,是与10岁孩子的认知不相对应的,因此属于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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