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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念偷手机 认罪认罚获缓刑

作者:周立鹃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7-08-23 10:20:24

郑某在某手机店内盗取手机6部,因涉嫌盗窃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被告人郑某在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村张某经营的手...

郑某在某手机店内盗取手机6部,因涉嫌盗窃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被告人郑某在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村张某经营的手机店内,窃取该店内六部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总计值共计人民币7550元。后张某报警,郑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现被告人郑某已退赔张某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郑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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