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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拒不修“天沟” 墙体受损要索赔

作者:郭敏娜 施振伟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7-08-21 16:39:40

原告诉称:2017年5月初,被告李三与李四(人物均系化名)兄弟二人在原告张三家平房紧挨院墙的南侧建北房四间。原告因考虑到自家院墙会被二被告即将建成的房子流下的雨水冲刷,所以原告在二被告的房屋动工前就与二被告协商,要求...

原告诉称:2017年5月初,被告李三与李四(人物均系化名)兄弟二人在原告张三家平房紧挨院墙的南侧建北房四间。原告因考虑到自家院墙会被二被告即将建成的房子流下的雨水冲刷,所以原告在二被告的房屋动工前就与二被告协商,要求二被告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原告家的墙面。二被告答应了原告,并说好修建“天沟”(注:屋顶房檐的排水系统)。但是二被告的房屋在六月底七月初才开始安装瓦片,期间多次下雨,特别是在六七月,期间多次下大雨。原告的母亲与弟弟先后多次与二被告协商要求二被告尽快建好房屋排水系统,不要再让原告家的墙面受到冲刷。但是,二被告一拖再拖,导致原告家的墙面因为受到雨水的冲刷多处裂缝、安全**降低,面临重新垒墙的难题。如果原告家的墙体受到破坏,紧挨着院墙的棚子也将面临损失。原告张三又多次与被告二人协商此事,但是被告无理推脱,直至今日也没有将瓦片等排水系统修好,亦没有将原告家遭受冲刷的院墙修复好。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权益,使其遭受了损失,且院墙裂缝给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修建所建房屋的雨水疏导系统“天沟”,并赔偿其墙体遭到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件亮点:此案是否适用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尚未发生的经济损失,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本案定于8月23日(周三)上午9时,于延庆法院第七法庭审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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