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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校园贷 校园贷有什么危害怎么避免?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21 15:42:50

校园贷,已经成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名词。越来越多大学生陷入到校园贷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怎么才能避免校园贷产生的危害呢?中新网北海8月21日消息,广西南宁一名大学生为满足自身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通...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校园贷,已经成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名词。越来越多大学生陷入到校园贷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怎么才能避免校园贷产生的危害呢?

中新网北海8月21日消息,广西南宁一名大学生为满足自身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通过“校园贷”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八个月后,该大学生拖欠“校园贷”欠款达到三万六千元,因无力偿还,他遭对方拘禁殴打,后被广西北海警方及时解救出。

北海市高德边防派出所21日披露,目前,非法拘禁该名大学生的李某、谢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披露,在广西南宁某学院就读大学的游某,今年年初经过中介认识了“校园贷”公司的放贷人员,并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由于“校园贷”是一个高利息的借贷,每月高额的还款利息让游某无力偿还。八个月后,游某拖欠“校园贷”的欠款达到三万六千元。游某只能采取拖延战术,趁着暑假放假,躲回北海的家中逃避“校园贷”人员的追债。由于游某未按约按期偿还借款和利息,并故意躲避“校园贷”公司的收债人员,收债人员李某等人设法通过中介陈某,以邀请游某到南宁酒吧喝酒为由见面。8月14日晚,双方在南宁一酒吧见面喝酒,李某立即将游某在南宁出现的消息告诉债主谢某、韦某等人。次日凌晨,谢某、韦某等人和游某在该酒吧内发生争执,李某拿起一玻璃瓶将游某的头部砸伤,并将游某拉出酒吧,挟持上一辆轿车到该“校园贷”公司办公室。在办公室内,李某等人继续对游某进行身体伤害,并要求游某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期间,游某在北海的朋友宁某得知其被追债公司的人员挟持后,打电话询问情况,并表示愿意替游某偿还借款。双方约定在北海市海景大道见面,一手交钱一手放人。此时,宁某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8月15日凌晨5时许,当李某等人到达约定地点后,正打通电话联系宁某时,埋伏在附近的高德边防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将李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至此,被非法拘禁长达5个小时并被殴打致伤的游某成功被警方解救出来。

经过调查,李某、谢某等四人对非法拘禁游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谢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校园贷款的危害

1.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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