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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151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伊文 来源:农业部 2017-08-18 16:44:44

张维国、刘运梅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丹江口库区十堰市五条重污染河流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一、关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生态农业扶持力度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

张维国、刘运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丹江口库区十堰市五条重污染河流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生态农业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继续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6—2017年,在丹江口库区选择8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4亿元,主要开展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建设,探索总结一批成功治理范例和适用模式。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二、关于加大水库养殖业支持力度

2016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对水库渔业发展提出意见,要求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内养殖规模,按照养殖容量调减湖泊、水库的投饵网箱养殖,发展大水面增殖和不投饵滤食类、草食类网箱网围养殖。2017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今年6月27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建议十堰市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规划水产养殖业发展。下一步,我部也将开展大水面水产养殖相关问题研究,推广适合大水面的健康养殖模式,充分发挥水产养殖净水养水等生态功能,支持开展土著品种增殖放流,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态保护统筹,推动水产养殖业绿*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010—59192993

农业部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农办议〔2017〕20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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