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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3万元债杀债主 遇到借钱不还咋办?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16 16:33:33

在生活中,我们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一男子为了逃避还债,竟然将债主骗到垃圾堆旁,杀死掩埋。西部网宝鸡讯借钱不还,反而因对方多次催债心生愤恨,将对方残忍杀害并掩埋。8月15日,苟某被宝鸡市...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在生活中,我们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一男子为了逃避还债,竟然将债主骗到垃圾堆旁,杀死掩埋。

西部网宝鸡讯 借钱不还,反而因对方多次催债心生愤恨,将对方残忍杀害并掩埋。8月15日,苟某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记者从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犯罪嫌疑人苟某于2017年1月1日向被害人陈某借款3万元。后被害人陈某因故多次向苟某催要借款及约定利息,苟某无力偿还并心生愤恨。为彻底摆托被害人陈某的纠缠,苟某遂产生了杀害陈某的想法。

2017年7月27日晚20时许,苟某谎称他有文物在地下掩埋让陈某帮自己挖出后变卖抵债,将陈某诱骗至他事先采好点的渭河老河堤处一建筑垃圾堆边,趁天黑无人、陈某弯腰背对其挖“文物”之机,搬起水泥砖块将陈某砸死并用建筑垃圾将陈某尸体掩埋。后苟某驾驶陈某的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将三轮摩托车藏匿于宝鸡市陈仓区某小区。7月28日下午苟某逃往西安,7月31日22时许,苟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检验,被害人陈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8月15日,苟某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怎么办?

事例:

去年11月27日,同村的李某因为做生意差一点钱向他借了5000元,当时李某打了一个纸条,写明今年5月20日前还钱。最近三个月来,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但他总以各种理由不还,最近更是连人都找不到了,听李某的表弟说,李某去广东打工了。王某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王某与李某的借贷关系明确,即使李某不回到当地应诉,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律师还提醒说,生活中常有一些借贷往来,有时亲戚、朋友不好拒绝,但一定别忘了要一张借条,先小人后君子,避免万一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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