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河北蔚县房屋坍塌 三个孩子的死谁负责?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14 15:54:16

三个孩子,被压在了倒塌的房屋下面。还这么小就丢掉了年轻的生命。谁要为这三位孩子的死亡负责?谁又能来承担责任?中国之声官方微博消息,8月13日17时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宋家庄镇宋家庄村4名儿童(9...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三个孩子,被压在了倒塌的房屋下面。还这么小就丢掉了年轻的生命。谁要为这三位孩子的死亡负责?谁又能来承担责任?

中国之声官方微博消息,8月13日17时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宋家庄镇宋家庄村4名儿童(9-13岁均为在校学生)在村内一处废弃房屋屋顶玩耍时,发生房屋坍塌,1名儿童及时逃离,3名儿童被埋。镇村接到村民报告后,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在组织人员抢救的同时拨打120、119和110电话,公安、消防、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救援抢救工作。截止17时30分,第一名儿童被救出,并第一时间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到18时05分,另外2名儿童全部被救出并立即送往县医院,经医院确认3名儿童已无生命迹象,确认死亡。

目前县镇村三级干部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故地点进行深入清理,同时组织人员对全村儿童进行全面摸排,确保不发生遗漏。


延伸阅读:

老墙突然倒塌砸伤人 屋主有责任

迁往他处居住已经十多年的廖某怎么也没想到,早年废弃的旧屋老墙居然让他坐上了被告席。日前,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廖某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郭阿婆各项损失7684元。

 2013年7月31日下午,家住大埔县高陂镇61岁的郭阿婆,如往常那般在邻居廖某废弃的旧屋老墙脚下烧垃圾。不料,灾从天降,土墙突然倒塌,掉落的泥砖砸中了郭阿婆,老人在仓皇逃离中又不幸摔倒。家人听到郭阿婆的呼救声后及时赶到,并与随后赶来的廖某一同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双手骨折并带有脑震荡。后经广东阳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郭阿婆的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据此,郭阿婆要求屋主廖某赔偿其相关损失26239元。

 此案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2014年2月,郭阿婆将廖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廖某认为老墙是以前倒塌的,不是事发当天倒塌的,且原告双手骨折是自己跌倒所致,与其无关。郭阿婆则坚称老墙是当日倒塌的,并提供了事发现场的4张照片作为证据。

 大埔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对其旧屋老墙应当进行修缮维护,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当及时排除,存在一定的过错。同时,原告作为具有一定生活经验的成年人,应当知道旧屋老墙有倒塌的危险,却忽视危险经常在廖某老墙下烧垃圾以致受伤。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承担原告损失的30%,剩下的70%责任由原告自己承担。经评估,原告郭阿婆的损失数额为25614元,法院遂判决廖某担责三成赔偿郭阿婆各项损失7684元。

 法官提醒:注意老旧房屋维护,以免伤人害己

 承办该案的李其武法官指出,目前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主要是年久失修的老屋、旧房,有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倾斜,梁柱腐蚀严重或脱节不能承重,屋顶漏雨等情况,并且这些老屋、旧房大多数无人居住和无人管理。“现在村里不少人都外出打工,整天关门闭户的,平时也没有对房屋进行过整修”,当地一村民也认为,这种老房子不拆,对周边的居民和路人都是一个威胁,一旦房屋倒塌就有可能造成伤害。

 李法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一旦物件造成他人损害,通常推定物件所有人或管理人具有过错,所有人或管理人只有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李法官提醒拥有老旧房屋的村民,要注意对老房的日常维护管理,特别是人行道旁的老旧房屋更要经常维修排险,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