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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11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丽娜 来源:农业部 2017-08-11 16:51:06

杨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建设,依托企业开展技术模式研究和推广示范建设生态高效科技农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

杨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建设,依托企业开展技术模式研究和推广示范

建设生态高效科技农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部在发展生态高效科技农业方面开展大量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出台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进行全面部署。各省也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部省联动、多部门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初步构建示范带动体系。

建设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00余个,带动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500多个、建成生态农业示范点2000多处;连续多年实施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2014年开展了11个涵盖不同主导产业类型的现代生态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扩大至13个。2015年农业部把浙江确定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整省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省、市、县、基地的现代生态农业典型带动体系。

三是注重依托企业开展试点示范。

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促进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以增强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为目标,依托企业开展与生态高效科技农业相关的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示范的主体。

下一步,我部将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促进农业绿*发展。同时,我们将依托现有科技基础较好、科技推广体系比较健全的地市级和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以具备产业化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发挥农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生态高效科技农业试点示范,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二、关于加大对生态高效科技农业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对生态高效科技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90亿元,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目前,项目县(场、单位)达到2498个,基本覆盖到全国所有县级农业行政区,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6亿亩次。2015年以来,我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截止2016年底,粮食、蔬菜、果树、茶叶等主要作物绿*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超过5亿亩,绿*防控覆盖率达到25.2%,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60亿元,支持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423个、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65个。2014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引导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

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围绕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投入10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10省(区)90个县,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各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四是推进农膜综合利用。

2012—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三部委连续四年实施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支持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利用工程和能力建设,试点面积已覆盖新疆、甘肃、内蒙古、河北等11个省(区、兵团)的229个县市,累计投资9.01亿元,新增残膜加工能力18.63万吨,新增回收地膜面积6309.9万亩,初步构建了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动解决北方旱作农业区农田残膜污染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农作物重大病虫统防统治资金支持,选择部分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项目效能,全方位推进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新设立生态高效科技农业有关科研专项需要规定程序审议报批,财政部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生态高效科技农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近年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政策和产品,支持生态高效科技农业发展。

一是引导金融信贷向绿*生态农业倾斜。

2017年,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7〕48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做好对农业科技研发、设施农业、绿*农业等新兴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绿*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

2014年,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对于符合条件的包括从事秸秆收储业务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发挥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三是加大生态农业科技贷款投入。

人民银行加强对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现代种业、智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融资支持,积极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截至2016年末,金融机构农业科技贷款余额368亿元。同时,人民银行还积极践行绿*发展理念,出台绿*金融债券发行政策框架,发布《绿*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6年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金融债券1580亿元,支持农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助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大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信贷投放,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在农田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农村生态保护、农产品安全等生态高效科技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满足生态高效科技农业项目融资需求。

感谢您长期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14

农业部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农办议〔2017〕119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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