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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误当垃圾丢弃 男子为什么储存子弹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11 14:08:55

中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非常严格,平常人根本没有任何渠道获得枪弹。甚至对于玩具枪的数量也严格控制,天津大妈因为摆射击摊获刑的案例还历历在目,如今竟有人明目张胆的扔掉60发子弹。陈某帮朋友李某搬...

法律法规网消息 中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非常严格,平常人根本没有任何渠道获得枪弹。甚至对于玩具枪的数量也严格控制,天津大妈因为摆射击摊获刑的案例还历历在目,如今竟有人明目张胆的扔掉60发子弹。

陈某帮朋友李某搬家时,无意间在李某柴房发现60发子弹,陈某私自将子弹带回家并未告知李某,准备闲暇时做飞机模型,时间长了也忘了此事。不料搬家时妻子将其当垃圾处理,后被分拣垃圾的人发现报警。

 帮朋友搬家 发现步枪子弹

 2014年3月的一天,陈某帮朋友李某搬家时,在李某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某家属院老房的柴房内,发现了七八发步枪子弹,陈某因未见过真正的子弹,出于好奇,便向李某索要了这几发子弹。

 后来,李某有事外出,遂交代陈某继续帮忙清理柴房内外,有需要的东西可以带走,并叮嘱陈某清理时注意一下,柴房外的有些东西不是他家的,让陈某不要拿错了。

 意外的是,陈某在打扫李某柴房门前卫生时,又在柴房外的杂物堆中发现一塑料袋的50余发子弹。但陈某未将此事告知李某,随后将该60发子弹带回汉中市汉台区某小区家中,长期藏匿在卧室储物间纸箱子内,准备空闲时做个飞机模型。

 藏匿家中3年 当垃圾处理

 然而,因事多时间长,陈某把子弹藏匿于卧室纸箱中的事给忘记了。2017年3月初陈某搬家时,又将该纸箱搬到汉中市汉台区某小区自家的新房内,其妻方某某把纸箱上层的调料取出后,误以为底下全是垃圾,并将其他生活垃圾也扔在该纸箱内。

 2017 年3月9日上午8时许,陈某将该纸箱当成普通垃圾扔在小区单元楼下的垃圾桶旁。2017年3月9日上午10时许,张某某、文某某夫妇二人在陈某所住小区分拣垃圾时,发现一纸箱内的塑料袋中装有60发子弹,遂将该子弹交给小区物业人员。

 物业人员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小区视频监控发现子弹系被告人陈某所扔。2017年3月11日,民警在汉台区东门桥将陈某抓获。2017年3月23日,经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60发子弹进行鉴定,意见为:送检疑似子弹有制式五六式7.62mm步枪弹55发、制式六四式7.62mm手枪弹5发。涉案的60发子弹已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收缴。

 被提起公诉 获刑18个月

 之后,陈某被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制式军用子弹60发,其中五六式7.62mm步枪子弹55发,六四式7.62mm手枪子弹5发,应当以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制式军用子弹60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为个人爱好而非法持有弹药,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其系初犯、偶犯,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2017年6月30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法官寄语:非法持有弹药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因为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非法持有弹药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猎奇收藏违禁物品,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天津涉枪案大妈改判缓刑

今天上午,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右)到天津市一中院旁听二审开庭

天津涉枪案大妈改判缓刑

今天一早,全国各地的记者聚集在天津一中院门前

天津涉枪案大妈改判缓刑

昨晚本报记者直播采访赵春华的辩护律师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杜雯雯) “我妈被抓至今已经106天了,我昨天给她买了红*新衣,盼她能在回家过年的时候穿。”天津涉枪案大妈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说。

此前,赵春华因非法持枪罪一审被判3年6个月。今天上午,该上诉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上午在法庭上,检察官建议对其改判三年并适用缓刑。

上午11时30分,记者了解到,赵春华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她现在可以回家过年了!

据了解,赵春华当庭释放,庭后办理释放和缓刑手续。

上午现场    大妈女儿回应期待  “庭审后再说”

早上7点多,《法制晚报》记者抵达天津市一中院门前时,已有多家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媒体等候在此,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上午8时许,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和辩护人徐昕、斯伟江抵达天津市一中院门前。

此时天津气温为-1 ,王艳玲身着绿*羽绒服、戴着口罩,在堂弟的陪伴下走向法院大门。一路上,一直被记者包围的她沉默寡言,面对媒体追问“对庭审有什么期待”的问题,她小声答道:“等庭审结束后再说。”

此前,《法制晚报》向法院申请旁听被告知已满员。法院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只有部分受邀媒体进入庭审现场。

天津涉枪大妈二审改判  判三缓三

上午11时许,《法制晚报》记者从前方获悉,庭审现场质证结束,赵春华最后陈述后休庭,20分钟后此案将开庭宣判。1月26日上午11时许,《法制晚报》记者从前方获悉,庭审现场质证辩论结束后,赵春华做了最后陈述。据了解,检察官建议对其改判三年并适用缓刑。该案休庭20分钟后,此案公开宣判。

上午11时30分,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赵春华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她现在可以回家过年了!

这一判决结果与25日法晚记者专访赵春华的辩护律师徐昕、斯伟江,两位律师的判断一致。两人表示:二审判无罪可能*小,但大妈回家过年希望很大,改判缓刑可能*很大。

庭前采访

为母亲说话是我的责任

法制晚报:从一月初你母亲上诉到现在,你都忙些什么?

王艳玲:我一边上班一边跑母亲的事,为了办事方便一些,我现在在一个私人旅行社上班。我和我妈以前生活都很简单,出事后,我承受了很多压力。我结婚时间不长,不想影响我的家庭生活,只能自己慢慢梳理、尽力平衡。我觉得站出来为母亲说话,是我的责任。

法制晚报:你母亲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王艳玲:现在不能探视,通过律师了解她的情况,她怕我们担心,都说挺好的。我去年12月5号左右去看守所给她上钱(充生活费),一次最多能充1000元。她太节省,卡里还剩3000来块钱。我想让她知道我们都很惦记她。

姥爷年过八旬 至今不知女儿判刑

法制晚报:之前你提过,远在内蒙古年过八旬的姥爷还不知道你母亲的事。快过年了,老人没问吗?

王艳玲:我姥爷年纪大了,不能让他知道,家里人都瞒着。快过年了,他肯定会问。如果我妈能回家过年,也会尽快回内蒙古去看他。

法制晚报:家里其他人呢?

王艳玲:我父母离婚多年,但自从妈妈出事,我爸专门来天津打工。他怕我承受不了,一直陪着我,说等所有事情结束再回山东。

法制晚报:手机里这张你母亲的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王艳玲:是去年10月拍的,我当时给她买了一台新手机,试用照相功能时在家随手拍的。现在手机里也只有这一张妈妈的照片了。

期盼母亲回家过年 为她购置红*新衣

法制晚报:快过年了,没做点过年的准备吗?

王艳玲:按我们东北的习俗,过年一般是中午吃团圆年饭,晚上包饺子,我真希望我妈能回来和我们一起过年。

25日上午我和婆婆一起出门去给我妈买衣服,从内到外买了一身,棉裤、保暖内衣等,花了200多块钱,大多数是红*的,图个吉利。如果我妈能回家,她一回来就让她穿新衣服。

法制晚报:如果你母亲能够回家,未来有什么打算?

王艳玲:先给她做个体检。我妈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她再去摆摊做生意了,可能会帮她找一份相对轻松点的工作,能维持生活就行,不要太累。新一年我只希望她身体健康,我能一直陪着她。

法制晚报:谁陪你去法庭旁听?

王艳玲:我堂弟陪我一起去。前几天法院打电话说旁听席位置不多,家属有三张旁听证。

新闻回顾

2016年10月12日:包括赵春华在内的在“天津之眼”摩天轮附近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被抓,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天津警方鉴定为枪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后,赵春华上诉。

2017年1月6日:针对律师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一中院法官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2017年1月17日:赵春华的辩护律师徐昕向法院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市一中院表示将尽快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2017年1月18日:徐昕表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律师申请赵春华的羁押必要*审查已经正式立案,并表示会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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