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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多措并举强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作者:米米 来源:住建部 2017-08-07 14:37:29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采取措施切实强化泰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促进泰宁景区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与利用。他们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科学规划,明确方向。在充分考虑景...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采取措施切实强化泰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促进泰宁景区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与利用。

他们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科学规划,明确方向。在充分考虑景观资源保护、客源市场、发展潜力、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泰宁风景区同风景区总规编制单位对接完成了《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通过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文本的评审工作,目前正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国务院审批。二是强化落实,有序开发。始终坚持高手策划、专家参与,先规划后开发,无规划不开发,开展全县风景资源普查,编制各类总规、详规,严格规划管理、审批和实施,为风景区开发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描绘蓝图。协调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注重文化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三是加强宣传,严格管理。每年开展十多次集中宣教活动,通过各种媒介形式向景区村民宣传保护风景资源。编写《乡土教材》,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风景名胜保护管理知识考试,提高全民自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意识。在全县实施三禁三限,即禁磷、禁止薪柴交易、禁坟,限制养猪业、小水电业、石板材粗放开采。在风景区村推广沼气和太阳能工程,建造环保型电瓶动力游船。推行景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发景区GIS地理信息系统,设立核心保护区界址界桩,建立了一系列与景观相协调的警示提示、景点解说标识系统,积极扶持和引导风景区村发展经济,正确处理风景区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建立长效机制。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7.08.02大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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