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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遭追击逼停 什么仇什么怨?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8-03 13:38:11

好好的开着车,被别人开车跟踪,逼停自己的车,到底有什么仇?钟先生做了什么事情?竟然被五名男子打砸汽车?7月5号凌晨时分,钟先生在深圳北环带着妻子驾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白*小车跟踪,白*校车突然加速冲...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好好的开着车,被别人开车跟踪,逼停自己的车,到底有什么仇?钟先生做了什么事情?竟然被五名男子打砸汽车?

7月5号凌晨时分,钟先生在深圳北环带着妻子驾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白*小车跟踪,白*校车突然加速冲到了前方,快速逼停钟先生的车辆,随后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

视频显示,车上下来5名男子,手拿铁棍对着钟先生的车是一顿猛砸。钟先生夫妻俩不停在打电话报警,但对方似乎并没有因此停下手来。

这时这一对夫妻眼看无法成功反抗,只好借机开车往辅道加速逃离。

视频发布者叶先生却告诉记者,事情并没有这么快结束,在钟先生驾车逃离了一段距离之后,白*小车又重新追了上来,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选择其中一个出口下了。

据叶先生透露,这一对夫妻是他们汽修店的客户之一。在事情发生之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将车辆开来店内进行维修。当时车辆损毁严重,整个车都被刮花。

钟先生称,事发当晚,他与妻子两人正好在罗湖区朋友家做客,原本准备借道北环大道回家,但没想到,车刚启动不久,他们就发现不妥,随后就出现了刚才追车、砸车的一幕。

钟先生:“我开了导航,往宝安方向过来,然后就上了北环路。我看观后镜才知道。攻击前我什么都不知道。对方车上下来四个人我想开车逃走,还有辆车来拦我,就是说车上至少有五个人。”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钟先生在当地做电子生意。那么,这一次突如其来的“袭击”,又是否与平时的生意来往有关系呢?对此,钟先生就予以否认,事关自己并不认识拦停自己的这五个陌生男子。

钟先生:“跟这些人都不认识,就是莫名其妙来打我,还猛追的。也没和人有什么瓜葛,也没有什么纠纷,都没有。”

辖区的交警大队目前已经介入,具体情况仍需要进一步调查。

延伸阅读: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相关知识:

故意伤害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故意伤害罪犯罪客体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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