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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72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丽娜 来源:农业部 2017-08-02 18:00:00

王书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树立农产品及农资定制化商业模式标杆企业并进行扶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支持种子企业转型升级问题按照国家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农业部根据新修订的《种子法》,...

王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树立农产品及农资定制化商业模式标杆企业并进行扶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种子企业转型升级问题

按照国家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农业部根据新修订的《种子法》,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实行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取消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和先办理经营许可证后办理经营执照的规定,下放育繁推一体化许可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下放常规作物原种许可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大幅精简了申报材料,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办证负担。

为支持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中化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设立了种业基金,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带动种业龙头企业、相关金融机构等进入种子产业,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多元化种业投入平台,为促进种子产业发展增添更多活力。目前,种业基金已正式运营了3年多,对推动种子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改革和优化种业领域行政审批手续,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支持种子企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通过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加大对农作物品种和农资产品研发的支持,通过项目引领带动,推进农业投入品科技创新。一是通过种子工程项目,支持种子企业建设商业化育种创新基地,增强育种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30多家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二是支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农企对接,推广使用配方肥,增施有机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90亿元,推广面积达到16亿亩次。三是加强农药管理,开展低毒、生物农药使用补贴试点,促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在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重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将中央各个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并建立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并按程序报批。设立农作物品种和农资产品领域相关科技专项,应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报批。下一步,财政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探讨在农作物品种和农资产品领域设立专项、基金的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12

农业部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农办议〔2017〕15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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