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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加大投入落实社保民生政策

作者:伊文 来源:财政部 2017-08-01 17:44:09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社保改革,强化财政社保预算管理,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保工作保持积极稳妥、蹄疾步稳的良...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社保改革,强化财政社保预算管理,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保工作保持积极稳妥、蹄疾步稳的良好态势,促进了财政社保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支持社保民生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一、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快报数据,2017年1-6月,全区社会保障支出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区财政社会保障资金预计支出727.3亿元,同比预计增加97.4亿元,增长15%。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1亿元,同比增加17.4亿元、增长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亿元,同比增加80亿元、增长25.5%。

二、各项社保惠民生政策全面有效落实

(一)支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一是筹措就业补助资金8.62亿元,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再就业和通过公益*岗位扶持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全区6.65万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4.36万人享受社保补贴、2.15万人享受公益*岗位补贴,落实创业孵化相关补贴政策,确保了各项就业补贴的发放。二是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了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农民工优秀劳务品牌建设。三是对贫困户“两后生”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等全额由各级财政负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贴。四是大力支持推进城乡公共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达资金0.48亿元,对县级、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给予补助;下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自治区补助资金0.5亿元,主要用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网络费、运行维护费以及开展六项服务活动经费开支。五是筹措“三支一扶”财政补助资金0.37亿元,支持广西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二)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一是筹措资金48.5亿元,支持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30元,城市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70元。二是支持做好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筹措2017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56亿元,支持各地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筹措孤儿养育补助资金1.28亿元,确保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下达补助资金0.1亿元,支持各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三是支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筹措0.45亿元,支持各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保护工作。四是支持做好各项双拥维稳工作。筹措资金9.17亿元,为部分优抚对象及参战民兵发放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以及在春节八一期间为部分优抚对象发放慰问费;筹措资金1.22亿元,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并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支持军供站、荣誉军人医院等优抚事业单位能力提升;筹措退役安置经费2.02亿元,落实移交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医疗生活补助。

(三)支持健康广西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一是支持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自治区累计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9.61亿元,将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积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加快退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案》,明确我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推进步骤;继续实行医疗费用付费总额控制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二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筹措专项补助资金1.03亿元,继续支持我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按医改政策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筹措资金2.22亿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安排补助资金1.55亿元,支持柳州、玉林、桂林、防城港、百*5市城市公立医院实施零差率销售。三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筹措资金6.84亿元,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筹措资金2.55亿元,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保障政策。四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筹措资金20.13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筹措资金11.21亿元,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重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着力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肝癌鼻咽癌防治等地方特*医改项目;筹措1.45亿元,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等工作,促进中医药和西医的协调发展;筹措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生、医院对口支援、卫生紧缺人才培养等培训项目的实施;筹措资金0.28亿元,支持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五是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体系服务能力。筹措资金6.35亿元,支持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中国—东盟医疗保健中心、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等自治区本级医疗机构建设;筹措资金1.27亿元,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乡镇卫生院、县级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病专科医院、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六是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筹措彩票公益金2.15亿元,重点支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对分配补助市县资金采取切块下达资金的办法,有效提高项目执行进度和准确度。

(四)支持相关社保稳增长政策落实。一是继续执行降低我区参保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二是拨付稳岗补贴144万元,支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促进实体企业降本增效。

三、支持促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有力

(一)支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精神,将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由此前的每张1000—3000元提高到3000—5000元,新增对民办养老机构收养失能老人按照每人每月60—16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从政策、资金上支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支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取得新进展。截至2017年6月底自治区本级在职人员参保率近94%,同时通过建立改革进度半月报制度等措施,督促各市县加快改革进度;会同人社厅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全区改革准备期清算工作全面铺开,目前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联合人社厅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各类人员参保、从事特殊工种等工作人员缴费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作出了具体处理意见,促进各地更快更好地实施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下达自治区本级责任分担资金105亿元,确保各地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研究修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办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会同人社厅及时出台了我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连续第2年同步提高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联合人社厅等部门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补助的范围、对象和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三是继续支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筹措资金64.17亿元,为全区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并对参保城乡居民按政策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

四、社会保障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各项财政社保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出台《广西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障资金核拨程序和加强对账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社保资金管理。

(二)认真落实督查、审计、财政检查整改。一是配合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工作。围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医联体建设发展”“支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整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二是完成审计整改工作。针对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审计署稳增长审计、医保基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日常监管。开展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清查和消化工作,对防城港市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深入联系部门和基层开展社保资金日常监管。

(三)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会同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等相关部门,5月份对自治区本级及全区14个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进行绩效考核。重点将各设区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及社会保险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此次考核范围,同时每个市延伸抽查2户企业进行实地稽核社保费缴纳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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