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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流浪少年有"家"不回 [热点]

作者:花火 来源:好玩网 2017-07-17 14:24:42

网络配图2015年9月,四川省彭州市,当时年仅10岁的雷雷辍学离家,开始在隆丰镇流浪。期间,其父周先生曾试图让他回家居住,但遭拒绝。按雷雷父亲的说法,2012年时,他与雷雷母亲离婚,随后再婚。当时,雷雷主动跟了他,抚养权自然留在他...

网络配图

2015年9月,四川省彭州市,当时年仅10岁的雷雷辍学离家,开始在隆丰镇流浪。期间,其父周先生曾试图让他回家居住,但遭拒绝。按雷雷父亲的说法,2012年时,他与雷雷母亲离婚,随后再婚。当时,雷雷主动跟了他,抚养权自然留在他手上。而在之后的生活中,雷雷变得让人不省心,“不听话”。父子俩逐渐变得对立,甚至水火不容。而雷雷想跟母亲一起生活的意愿也没有达成,他实际上处于一种有父母而实质监护缺失的状态。

去年9月,一场多部门参与的救助联席会议形成决议——由彭州市隆丰镇派出所向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致函,将雷雷的临时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

专家认为,在雷雷父母成为合格监护人之前,村委会能够承担起雷雷的临时监护责任,正是“国家监护”的体现。

去年9月,在一场多部门参与的救助联席会议后,11岁的雷雷有“家”了,彭州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获得了雷雷的临时监护权,在雷雷父母成为合格的监护人之前,村委会将负责对雷雷进行监护,这也意味着雷雷正接受着真正的“国家监护”。

履责之初,高皇村村主任杨先均曾信心满满,“既然大家都这么关心这个娃娃,我们村委会更责无旁贷。”然而,10个月过去,当初的信心却早已殆尽,无专项经费,无专业知识,无特定服务场所,配套服务体系的缺乏,加之雷雷本身的“不听话”,让杨先均和村委会深感无力。在雷雷身上,“国家监护”陷入现实困境……

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

雷雷的“流浪”生活始于2015年10月份。在“流浪”的一年里,雷雷居无定所。白天,他混迹街头;晚上,则睡在网吧甚至街头。尽管附近居民尝试帮助他,给他饭吃,为他买衣,但并未阻止他在“混迹社会”的路上越走越远,抽烟、骂人、小偷小摸……

雷雷的情况引起彭州市检察院和成都云公益的关注。曾在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任职的罗关洪认为,如果雷雷得不到管教,今后堪忧。成都云公益秘书长傅艳特认为,“因为他接触的全是负面的东西,社会上的打架闹事也就会慢慢向他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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