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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坠入无盖窨井 [热点]

作者:小柯 来源:好玩网 2017-07-13 15:59:41

网络配图今年3月26日上午7时许,南宁女子李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到五象大道一处辅道时,连人带车坠入一个没有井盖又无任何警示标志的管线井,致其牙齿断裂、下巴留下伤疤。李某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并诉...

网络配图

今年3月26日上午7时许,南宁女子李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到五象大道一处辅道时,连人带车坠入一个没有井盖又无任何警示标志的管线井,致其牙齿断裂、下巴留下伤疤。李某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并诉至法院,索赔1.8万余元(相关报道见本报6月30日A12版)。近日,南宁市良庆法院一审判决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担责八成,赔偿李某3160.26元。

法院认为,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事故路段属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的范围,缺失井盖的窨井位于其管理的路段内。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其管理的市政道路负有维护、修缮、巡查等管理职责,对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及时修理或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复。本案窨井位于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上,窨井盖完全缺失,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该路段的管理人,对这个缺失井盖的窨井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亦未设置警示标志,对李某因井盖缺失摔伤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具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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