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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帖送养1岁女婴 [热事件]

作者:小婉 来源:股城 2017-06-30 14:34:33

一位自称家在徐州的发帖人,在“圆梦之家”网站发帖称欲送1周岁女婴,希望收养人能提供资金,帮助其投资大蒜生意。法律专家明确表示,如收养婴儿涉及金钱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圆梦之家”是一个搭建送养领养平台的知名网站,很...

一位自称家在徐州的发帖人,在“圆梦之家”网站发帖称欲送1周岁女婴,希望收养人能提供资金,帮助其投资大蒜生意。法律专家明确表示,如收养婴儿涉及金钱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圆梦之家”是一个搭建送养领养平台的知名网站,很多网友在网站论坛上交流收养领养孩子的经验及做法,但更多网友在此发布收养领养信息。

大观男子发帖送养1岁女婴

这家名为“圆梦之家”的网络平台存有漏洞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首先,这样的网站是徘徊在法律监管之外的。在互联网业务里,是没有“收养领养孩子”这项的,有关部门愿意去监管网上销售的商品,是因为他们销售的确实是商品,他们查处的时候是师出有名的。而对于这样的网站,谁有查处权呢?如果有犯罪之实,可以由公安机关去侦办,但是如果这家网站仅仅是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由谁查处合适?是互联网管理部门,还是工商部门?

其次,这样的平台存在伤害社会的漏洞。在领养和收养的行为中,谁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监管?如果这送养方不是在送养孩子而是在卖孩子,如果在送养孩子的人群中还掺杂着一些贩卖孩子的犯罪分子,是不是就会给孩子和他人造成伤害。不仅仅在送养方存在漏洞,就是在领养方也是存在漏洞的。谁又能保证每一个领养者都是为自己的家庭领养的呢?如果这里面有心怀不轨的人,他们领养后随手倒卖给别人牟利呢?

大观男子发帖送养1岁女婴

再次,即使在这家网站上领养孩子、送养孩子的群体都没有以上现象,是不是就不违法了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送养孩子、领养孩子只有一个渠道,就是必须通过民政部门。这种私下的领养和送养就是违法之举。

可民政部门的送养领养渠道很狭窄,不能满足社会的领养、送养需要。与其让这样的市场在黑暗里前行,倒不如让民政部门来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让其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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