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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专员办:扶贫资金整合亟需“松绑”和“扩权”

作者:张丽 来源:财政部 2017-06-24 09:26:56

国家出台对涉农资金的整合政策,目的是通过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从政策执行来看,资金“跨界”使用的政策通道虽然打开了,但还存在实质*统筹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贫困县...

国家出台对涉农资金的整合政策,目的是通过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从政策执行来看,资金“跨界”使用的政策通道虽然打开了,但还存在实质*统筹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贫困县多是将原项目中既定用于贫困村的资金纳入了整合范围,通过调整变更的方式进行资金整合的情况比较少;统筹整合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也没有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办法执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资金所实施项目的组织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没有同步跟上;县财政部门对该部分资金管理还仅处于履行汇总统计的职能,没有建立整合资金台账等问题。

我们认为,以上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制约着统筹整合资金的效益发挥,扶贫资金整合工作还需要在“松绑”和“扩权”两方面下功夫,才能体现整合的实质要求。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安徽专员办建议应在“松绑”和“扩权”两方面下功夫:

一、给出资金“松绑”的空间

目前,涉农项目是按照行业“条条”管理,用途有明确规定。上级部门对已批复的项目一般不允许地方随意调整变动,同时为了管好资金,还制定了不同的管理规定。县级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部门,对资金申报、下达、实施、管理等环节,执行的是所对应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县级政府统一调度和使用各类涉农包括扶贫资金有一定难度。

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各部门要放下顾虑,将“条条”管理到县里的涉农资金,无论是增幅资金部分还是原有的存量资金部分,要给这些资金“松梆”、“摘帽”,给贫困县留出资金整合的余地,让县里结合精准扶贫实际,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以制订有效的资金整合计划并实施。

二、充分发挥“扩权”效率

中央强调要给贫困县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自主权,这就需要贫困县在上级项目资金确定之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使涉农资金从源头上纳入整合渠道,把“零钱”变成“整钱”;县扶贫机构必须要有“扩权”的意识,紧密结合地方发展实际,遵循国家确定的宏观投向,对需调整资金用途的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要立足贫困村整村推进和精准扶贫到户既定方案,与扶贫资金执行同样的管理制度,推进各类资金有效整合使用。在调整资金使用变化中,也要防止以整合为名,擅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质等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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