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变继母子女拒分其遗产,继母可以分担父亲的遗产吗?
有时候父母长辈留下的遗产也会变成负担,是因为遗产分配不均匀时会产生矛盾,一位70岁的老人再婚娶了49岁的妻子,但是老人去世时,子女拒绝继母继承遗产,这是怎么回事?继母符合继承条件吗?2007年3月,杨康与保姆王冬梅领了结婚...
有时候父母长辈留下的遗产也会变成负担,是因为遗产分配不均匀时会产生矛盾,一位70岁的老人再婚娶了49岁的妻子,但是老人去世时,子女拒绝继母继承遗产,这是怎么回事?继母符合继承条件吗?
2007年3月,杨康与保姆王冬梅领了结婚证。杨康当时70多岁,王冬梅才49岁。杨康的家庭条件比王冬梅好很多,3名继子女对王冬梅与父亲结婚的动机充满怀疑。
2006年起,王冬梅到杨康家做住家保姆,负责照顾杨康的起居。杨家长子杨勇认为,母亲刚去世3年,父亲就与保姆结婚,一来是想找个伴,二来也是为了让王冬梅能更用心地照料他。杨勇说,他的生母与父亲在大厂附近有套房,父亲与王冬梅结婚后没几年,就背着子女将这套房卖了,在大厂九龙洼买了一套13万元的新房,目前这套房产已增值到40万元左右,房产证上写的是杨康和王冬梅的名字。
2016年,杨康去世。杨勇取出父亲的一万元存款,不愿分给王冬梅。王冬梅知晓后觉得存款并不重要,只要能继承九龙洼的房子就行。于是,她主动联系杨家的3名子女,告诉他们,当初买这套房自己出了6万多元,她有权继承。考虑到不想把关系弄得太僵,王冬梅将自己的9万元积蓄给了杨家三兄妹,前提是三兄妹放弃继承九龙洼的房产。杨勇他们同意了。
谁知过了几天,等王冬梅想约杨勇三人办理遗产公证时,他们突然变卦。杨勇在电话中说:“这房子凭什么留给你?它是用我父母的钱买的。你给的9万元也一定是我父亲的财产,本来就是我们的。”看到杨家三兄妹变卦,王冬梅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
六合法院认为,杨康生前未通知其子女,私自将与前妻共有的房产卖出,确实侵犯了其子女的继承权。因此,王冬梅作为杨康现任合法妻子,应按照评估的房屋总价40万元,分别给付三名子女各5万元的房屋补偿款,之后,该房由其继承。另外,根据王冬梅提供的银行流水明细可以证明,庭前其给杨勇三人支付的9万元补偿款,系个人财产。因此,王冬梅还需向杨勇三人每人支付2万元。而杨勇私自提取杨康1万元左右的存款,应拿出一半给王冬梅,剩下的一半子女3人平等分割。
近日,该案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