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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员办:精准发力探索创新开展中央重大项目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作者:米米 来源:财政部 2017-06-21 18:01:24

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是严肃纪律和加强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的重要措施,也是跟踪掌握中央财政政策在地方落实情况的必要手段。福建专员办在开展中央专项转...

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是严肃纪律和加强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的重要措施,也是跟踪掌握中央财政政策在地方落实情况的必要手段。福建专员办在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过程中贯彻落实肖捷部长“一定要防止和避免出现财政领域乱象丛生的现象”的要求,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工作方法,制定并开展中央重大项目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制定管理制度,推进监管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福建专员办中央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方法。监管工作由福建专员办党组负责组织领导,下设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由郑延良副监察专员兼任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业务三处负责。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项目财政预算监管的项目筛选、人员选拔、项目监管、工作考核等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还对监管项目人员选拔、监管项目分工及开展时间、监管工作流程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甄选重大项目,突出监管工作的重点与亮点。福建专员办根据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工作放在首位,重点选取涉及福州市2015年至2016年交通、卫生、教育、商务、海洋与渔业等五个部门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源奖补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央公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等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作为监管对象,让监管范围覆盖社会热点及重点民生项目。

三、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监管干部的责任担当。对确定实施中央重大项目财政监管的项目,在全办范围内公开选拔项目监管人员,实行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工作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组长申请人提交《中央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工作申请表》,申请表包括所申请的项目名称、工作思路和监管方法,拟选取的项目组成员等。申请表以签报方式报送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项目组人选。

四、明确监管内容,聚焦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同行业设立专门的项目监管组开展监管工作,采取以资料审核为主,现场核查为辅,全面执行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项目组收集相关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会计资料和业务、项目资料等,结合书面审核情况,实地检查有关部门单位的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并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有针对*的调查研究和跟踪剖析。此外,结合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的建议和意见。

五、建立考核机制,促进预算监管工作高效开展。项目监管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向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提交项目监管工作总结报告、信息、调研、案例、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并填写《中央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工作质量考评表》报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办公室初审打分、分管办领导复审打分后,上报党组会议审核、确定最终得分。经党组会议研究评选出优秀项目组,考核评优情况记入本人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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