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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三项举措提升驻所检察工作质效

作者:米米 来源:最高检 2017-06-20 13:23:29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通讯员王四齐)“刘检察官,我们派出所正准备提请批准逮捕一起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但在证据收集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请您给我们支支招。”近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员额检察官...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通讯员王四齐)

“刘检察官,我们派出所正准备提请批准逮捕一起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但在证据收集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请您给我们支支招。”近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刘兰在驻该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开展日常检察监督工作时,该派出所副所长邹明前来咨询。

“在对被害人取证方面,因为本案被害人人数多、地域广,所以提请批捕前询问工作量也很大,建议你们根据打款记录,从中筛选出一部分涉案数额较大、距离较近的被害人进行取证。此外,本案电子证据的提取要严格按照2016年‘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刘兰听取基本案情介绍后,便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提出了相关侦查建议。据了解,这是如皋市检察院自2014年在辖区内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以来,检察官开展日常检察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该院检察长孙亚告诉记者,为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该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今年4月,与如皋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对公安机关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原则、方法与工作重点,为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二是该院利用内设机构改革的契机,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与派驻乡镇检察室合二为一,并通过授权办案的形式,明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两名资深员额检察官负责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从而形成了侦查监督部门与乡镇检察室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三是为了更好地突出监督主业,该院于2014年与如皋市公安局积极协商,取得了登录警务平台系统及查看派出所监控录像的权限,更好地开展检察监督活动。

在办理上述这起电信诈骗案时,由于派出所办案干警严格按照驻所检察官的侦查建议收集证据,因而在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第二天,熟悉案情的承办检察官就迅速作出了批捕决定,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据统计,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该院共依法提前介入侦查50余次,纠正侦查违法7件,纠正漏捕2人,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撤案2件,所追加逮捕的黄某诈骗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该省“十佳精品监督案件”。

(原标题:为基层公安民警办案把脉支招江苏如皋:三项举措提升驻所检察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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